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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试点推行19年 这次如何落地?最该做的“一件小事”

成都商报 2019-06-20 01:36 大字

6月5日,世界环境日,河北省临漳县第一幼儿园的小朋友参加垃圾分类比赛 新华社发

为何要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一般分四类: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垃圾分类,是推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措施。有分类,才能更好分解。只有分好类的垃圾,才能变成资源,才能为地球减负

如何快速学会分类

产生量最大的是其它垃圾和厨余垃圾,也被称为干垃圾和湿垃圾。如何快速学会垃圾分类?“八个字就学会垃圾分类了:资源回收、干湿分开。”具体地说,把能卖钱的和不能卖钱的分开,就是资源回收,把会烂的和不会烂的分开,就是干湿分开

最近,在国家决策层部署下,垃圾分类工作骤然提速。一个明显的变化就是“强制”的引入。7月1日起,即将正式实施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个人混合投放垃圾,今后最高可罚200元;单位混装混运,最高则可罚5万元。

在上海大大小小的社区里,一夜之间,楼道里的垃圾桶全不见了。现在,大约500户才分得一个垃圾投放点。更重要的是,不能任性倒垃圾。按规定,居民一天倒垃圾的时间段只有早上7:00~9:00以及下午4:00~6:00,垃圾必须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类投放,违者个人罚款50~200元。

一时之间,上海民众有点懵。

“垃圾分类”骤然落地引起巨大反响,但这个做法其实并不新鲜。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被确定为全国首批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然而这么多年过去,取得的效果并不显著。

垃圾分类这件我们最该做的小事,到底难在哪?应该如何解决?试点推行19年,这一次它会如何落地?

人民微评

有调查称,赞成垃圾分类的居民高达九成,但真正做到的仅一成。叫好又叫座,往往取决于两点,一是“不分类、不收运”,二是混装、混运受处罚。

垃圾分类,光靠呼吁不行,尤须严格执法倒逼。而推动人人参与,避免分类好的垃圾被混装拉走之尴尬,离不开一套精细治理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垃圾分类才能蔚然成风。

——人民日报官方微博

垃圾·五花八门

用过的纸巾是否可回收

你知道小龙虾的“正确投放方式”吗?

垃圾分类难就难在事无巨细,情况千差万别。用过的纸巾是否可以回收?网友为此争得“头破血流”。有人直白理解,纸巾分解很容易,当然是可回收垃圾;有人则说,研究证明,擦过汗的纸巾由于沾有污渍,回收利用价值不大,厕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此外,一排垃圾桶往往有好多个颜色,但不同的标识分别代表什么意思?装食物的塑料餐盒属于厨余垃圾还是其他垃圾?该怎么扔?用不同颜色垃圾箱区分垃圾种类是一种通用做法,但群众大多时候不知所措。

还有,旧衣服、旧报纸、玻璃瓶、瓷器为啥找不到地方回收?瓶装矿泉水和罐装饮料的处理方式是否相同?以及网传小龙虾的所谓“正确”投放方式——整只小龙虾为湿垃圾,而去黄龙虾头为干垃圾,龙虾肉为湿垃圾……

其实,根据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的回应,扔小龙虾没那么复杂,因为小龙虾、龙虾壳、龙虾头、龙虾黄、龙虾肉全部属于湿垃圾。

关于电池回收更是掀起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争议。之前专家告诉我们,电池不可随意丢弃,因为汞污染土地。后又有环保人士出来辟谣,说这点汞含量微乎其微。再后来又有观点说,除了汞还有铅污染,还是要把电池当有害垃圾回收……更何况,知道了废电池是有害垃圾,要找到有害垃圾回收点还是件难事。

事实上,许多城市已与垃圾分类缠斗近20年,十八武艺都用上了,双方依然难解难分。垃圾分类因此获得一个很文艺的外号——“最难推广的一桩小事”。

环节·缺一不可

垃圾分类是全链条环节

涉及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据介绍,垃圾分类是一个涉及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程分类体系,没有一个环节可缺失。“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从前端看,无论是因观念还是设施,当前垃圾分类“认可度高、践行度低”;从后端看,许多城市的倡议到位了,但无论人力还是财力,依然存在多方缺位。垃圾分类需前后端的配合,它是社会文明水位与社会治理能力的一次竞赛。

从当前情况看,垃圾收集的第一责任主体——物业公司通常积极性不高。要求物业公司实现分类清运垃圾,是一笔并不小的成本。比如,通常企业清理厨余垃圾的费用是120元/桶(不含补贴),如果严格执行垃圾分类,物业公司需雇佣保洁员进行垃圾二次分拣,成本再次提高。

环卫公司的清运能力参差不齐,也是导致混运混装的原因。

“九龙治水”也导致垃圾分类清运处理的困难。在一些地方,一个垃圾箱房归属三个部门监管:干、湿垃圾归绿化市容局管,有害垃圾归环保局管,可回收物归商务委管。各自不同的标准导致操作困难,难以形成合力,最终可能导致谁也管不好,直至没人管。为杜绝混装混运,住建委下发通知,将加大对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把生活垃圾交由未经许可或备案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置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收运企业“混装混运”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要逐出市场。

在西安、杭州等城市,一方面严厉打击“混装混运”,奖励群众举报。另一方面则在建立相应的垃圾处理工厂、完善垃圾处理体系。只有杜绝混装混运,做到全程分类,再来要求百姓从源头分类投放垃圾,才能让人信服。不过,这不是一蹴而就的。

责任·人人承担

垃圾一分类,城市不再累

有分类,才能更好分解,变成资源

垃圾并非天然需要分类的。但当垃圾越来越多,“垃圾围城”频频见诸报端,分解远远跟不上生产,垃圾挤压到了正常的生活。而垃圾分类,是推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措施。有分类,才能更好分解。只有分好类的垃圾,才能变成资源,才能为地球减负。垃圾分类的责任为何需要每个人承担?沿着经济学家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的分析思路,我们到底是有“不分类的权利”,还是有“必须分类的义务”并非是既定的,它是全社会基于成本作出的制度性选择。

但为什么到处理垃圾这件事上,却需要将分类责任分配每个个体?这反映出:随着垃圾产量加大,土地、人力成本提升,社会末端处理垃圾的成本正在急剧上升,大家越来越享受不起前端“不分类的权利”了。

例如,杭州的一些小区,引入专业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垃圾分类,算下来每户每年要花500元以上,这还未算上垃圾处理的后续成本,这对富裕地方的财政也称得上高昂。更重要的是,让公众参与垃圾分类,不仅是经济上的合算,更会在理念上产生长远影响。参与,是最好的教育。一个人若每天参与到分类,注意着“计量收费、分类计价”,那大概率也会支持“光盘行动”,选择“不过度包装”,会大大助推全社会垃圾的减量化;而如果孩子在幼儿园的开学第一课,就是垃圾的干湿分离,那么我们又怎会担心垃圾分类无从开始又无疾而终呢?这正是:垃圾一分类,城市不再累。

让生活垃圾全程分类

迈入“法治时代”

上海

正式就“垃圾分类”立法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条例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由地方人代会审议通过的规范生活垃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想让垃圾分类成为超大城市社会治理的又一个‘法治化样本’,得让市民充分感受到条例实施的效果。”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说。

条例分为十章。条例第一章第四条显示,上海市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属于有害垃圾。湿垃圾指易腐垃圾,如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

条例规定,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行为,可处以5000至5万元的罚款;个人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可处以50至200元的罚款。

条例还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场所设置节俭消费标识,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违反上述条文,且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目前,中国各地已有40多座城市正在试点生活垃圾分类,部分城市已出台行政管理办法等。上海社科院副院长张兆安认为,在立法领域形成刚性约束将成为趋势。

北京

个人混合投放生活垃圾将处罚款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修订

6月18日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主任孙新军做客第二期“市民对话一把手·提案办理面对面”直播访谈节目,与市民、市政协委员就“加强垃圾分类,实现垃圾管理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话题进行交流。记者了解到,2012年出台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目前已列入2018~2020年立法规划,新修订的条例将对个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混合投放垃圾将处以罚款。此外,在新创建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里,将对分类垃圾桶标识进行调整,厨余垃圾改成“湿垃圾”,其他垃圾改成“干垃圾”,让居民对分类标准一目了然。

新修订的条例将不光对单位,也将对个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孙新军说,北京将参照上海的经验,对个人混合投放垃圾处以不低于200元的罚款。

(本组稿件综合新华社、工人日报、半月谈、北京青年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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