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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特征界定非法集资

绵阳日报 2019-06-13 08:06 大字

本报讯(实习记者冯淋淋)近日,市金融工作局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一市民咨询:老年公寓没有政府的融资许可,也没到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就向社会公众集资,这算不算非法集资?

市金融工作局工作人员回复:非法集资是指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或者超过规定人数的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主要包含以下特征: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你可以对照以上标准来确定是否为非法集资,如果是非法集资,可以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一市民咨询:我经常收到贷款公司发的小额贷款短信,遇到这种情况如何辨别和处理?

市金融工作局工作人员回复:小额贷款公司是经过省政府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它们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和相应的资质。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资本市场的融入资金。

现在市面上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多种渠道来推荐产品的有很多,遇到这样的情况需要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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