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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旧区改造

江淮时报 2019-05-31 10:18 大字

■上海市政协委员石宝珍

一直以来,旧区改造是最大的民生,也是一项最难的工作,既是解决民生需求和发展空间的艰难挑战,也是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当前,我们在兼顾民生需求和发展空间的基础上,应积极在旧改工作上开辟新渠道、探索新模式、创出新业绩。

建立市领导包片督导制度。通过每位市领导包片联系一个区,督导推进旧区改造工作,协调解决旧改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如在审批流程上,进一步缩短目前较长的审批时间,提高旧改推进速度;在奖励政策上,可由市里统一协调,引导各区相对平衡;在动迁房源上,可用市区统筹的方法开源辟流。

此外,统一市属国企的土地征收政策,建议把市属国企的搬迁腾地时间,列入市里的相关考核内容。适当调整规划布局,对部分地块的综合开发予以重新核定,允许商用办公楼变更为商品住宅楼。

编制“十三五规划”土地收储目录。请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大力支持,启动编制“十三五规划”相关的土地收购储备目录。市区联手,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新储备旧区改造项目的实施,并继续做好“十二五规划”储备遗留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同时,市土地储备中心给予大力支持。

积极探索与市级国企合作模式。建议延续 “十二五”期间旧区改造项目市区合作模式,或探索市区合作投资开发的模式。通过市级国有企业雄厚资金的带动,有效分担区级资金压力。待相关旧改地块出让后,按投资比例予以分配出让收入。具体包括:

一是支持“定向招拍挂”。一般的土地,还是通过公开市场“招拍挂”取得。但为了提高企业参与开发保护的积极性,建议对社会资金参与旧区改造的地块,支持开展“定向招拍挂”,市属企业可以通过“定向招拍挂”取得土地。

二是采取“资金空转”。前期参与土地征收和开发的企业已经投入的资金等成本,本着不重复使用资金的原则,建议在“定向招拍挂”时,指定地块社会资金前期投入的已发生资金,可以从“招拍挂”土地出让金中扣除,实行“空转”,避免社会资金的“二次投入”。

三是融资政策支持“市债区用”。建议市财政研究“市债区用”的新方式,即以市级名义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将资金拨付到区,未来债券本息由区通过转移性支出上解市财政,区别于债券转贷。此方式发行债券使用的是市级额度,可有效优化平衡市区债务限额,解决阶段性债务风险指标问题。

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物的保护。一是建立全市统一的保护标准和规划。二是明晰房屋产权。三是加快修订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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