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街拍背后侵权之害
夏日来临,京城时尚街拍胜地三里屯太古里附近,成了时尚年轻女孩“打卡”地。大量“摄影爱好者”扛着“长枪短炮”,捕捉每一个穿着时尚的年轻女孩。记者调查发现,这背后有着一条网络营利的产业链,被抓拍的女孩会被用来“展示穿搭”,而背后则是被“两微一抖”中的账号用来吸引流量、添加广告,进而获利。(5月23日《新京报》)
据了解,街拍是一种源于欧美国家的文化,最早是源于时尚杂志的需求,用相机捕捉街上的时尚元素,传递来自民间的流行信息,于是所谓“街头秀”就应运而生。
不过,街拍也应以尊重被拍者的权益为基础。根据《民法通则》,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拍者将被拍者上传到网络上,利用流量营利,是一种“隐形的营利”,可以认定侵犯被拍者的肖像权。被侵权方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而从被拍者角度来看,有的被偷拍却浑然不知;有的只是邀请朋友用手机为自己拍照,却没想到被其他人的镜头“捕捉”;还有的是即便是自己被侵权了也不懂得及时依法维权。可见,被拍者的防范意识差,维权意识不强,一定程度上给街拍侵权提供了便利。
同时,据法官介绍,街拍中可能还存在“陷阱”,比如,有女子在逛街时受邀免费街拍,后对方自称是传媒公司,想约她做兼职模特,最后该公司以女子需要包装为由,陆续骗取她各种费用数万元。而且,有的偷拍者将对方用文字介绍为“前女友”等调侃语句,网络上传播,这不仅涉嫌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更有可能影响其正常的工作生活。
总而言之,街拍虽可但侵权不行。一方面对于拍客而言,应该事先征求被拍者的意愿,并向其说明照片影响力,简言之应在法律和道德约束下自由街拍;另一方面对于个人而言,应增强安全防范与法律维权意识,既要防范被偷拍,也应该在遭遇侵权时依法维权,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这也是对不法行为的回击与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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