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修改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
为加强交割仓库管理、顺畅交割业务流程,5月20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了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通知。
近年来,大商所持续推动交割制度创新,厂库交割、保税交割等业务先后落地。此次对指定交割仓库的申请、审批流程以及申请保税交割业务的条件进行修改,有利于相关交割业务在更多地区推广和应用,为产业客户交割提供了便利。
具体来看,《办法》对指定交割仓库的定义进行了明确,即“经交易所指定的,在指定交割地点为期货合约履行实物交割提供服务的法人”。在此基础上,将指定交割仓库分为“指定仓库”和“指定厂库”,并分别规定仓库和厂库的申请、审批条件,为市场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范指引。同时,《办法》还明确了指定仓库为“以保管人身份提供仓储等服务的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厂库为“以交易所认可的担保方式承诺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指定交割仓库”,从主要特征上区别了仓库和厂库,强调仓库作为保管人提供仓储等服务,而厂库通过交易所认可的担保方式承诺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
(据《上海证券报》)
新闻推荐
【聚焦中国经济亮点】调控精准发力推动经济稳中有进 我国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效果显著
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多管齐下稳定和扩大就业……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