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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产业去年营收近8000亿元大咖:“收费减负”将为业发展带来重大利好

济南日报 2019-04-30 11:32 大字

本报4月29日讯(记者 卢虹)目前的广告业发展态势如何?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半征收是否会助力广告业发展?新媒体时代的“流量作弊”如何杜绝?4月29日,来自全省乃至全国各地的专家大咖汇聚第十五届中国广告论坛,在济南掀起一场广告行业的“头脑风暴”,围绕“超越与共生”这一主题,深入探讨全媒体时代的行业发展方向。

广告产业发展稳中有升

论坛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副司长黄新民通报一组数据:2018年广告产业经营额达到7991.49亿元,同比增长15.88%;全国广告经营单位137.59万户,比2017年增长22.51%;从业人员558.23万人,比2017年增长27.4%;私营企业、内资公司(非私营)、个体工商户成为广告业增长最快的三种经营单位,同比增长分别达22%、38.4%和32.1%。

这组“飘红”的数据充分说明,全国广告产业发展稳中有升,广告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增强,广告市场竞争日益充分。据介绍,我国也在持续强化广告的导向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广告执法办案能力。

希望各地为广告业“顶格减负”

4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7月1日起至2024年底,对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并授权各省(区、市)在50%幅度内对地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减征此项收费。

这条消息的出台,对广告业来说是一大利好。“向广告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已经持续20多年,这期间中国广告业经营形式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利润率由20年前的20%左右普遍下降到3%左右。”中国广告协会会长张国华表示,“‘减负’对减轻广告及相关行业企业负担、促进广告业特别是中小广告传媒等企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但张国华依然有些担忧,他担忧的是,各地在实施这项决定过程中,能否最大限度把中央“减负”意图落实到位。“希望各地本着积极促进文创产业发展的需要,参照中央标准实施,能够‘顶格减免’。”“流量作弊”媒体将被公示

“流量作弊”这个词对一些商家来说并不陌生,特别是一些自媒体营销号,表面上看是“百万流量号”,吸引了众多商家的眼光,但实际投放后发现,营销效果并不理想。

“流量是互联网繁荣的标志,其本身并无过失。”张国华表示,一些不良媒体正是抓住此点,用造假数据欺骗消费者。也有的媒体单纯以流量作为评定标准,过分追求流量而制造噱头、内容低俗化、“标题党”等。

针对“流量作弊”现象,中国广告协会也在探索制定真假评测标准,通过第三方监测媒体流量,并在业内对真假结果进行公示,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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