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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后100万套,深圳给自己下了保障性住房硬任务

界面新闻 2019-04-30 11:00 大字

“全市正在努力突破土地瓶颈,提高安居型商品房用地比例,预计在2021年之后形成有效供应。"

4月29日晚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一次性公布《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对公租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房三种“二次房改"中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申请、分配流转、监管、法律责任等作出详细规定。

上述三份文件即日起一个月内向外界公开征询意见。深圳住建局称,这三个政府规章是去年8月发布《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配套文件,是对“主文件"基本原则和指导意见的法制化,接下来还将出台与三个规章配套的实施细则及技术规范。

这些文件所构成的政策,被外界称之为深圳继1998年商品房制度改革之后的“二次房改",是“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房地产发展思路的最全面探索。

《意见》最核心的发展思路是,到2035年深圳将新增170万住房供应量,60%以上为保障性住房,即公租房、安居房、人才房各占20%,剩余40%为商品住房。其中公租房租赁价格约为市场价格的30%,安居房价格约为市场价格的50%,人才房的价格约为市场价格60%。

加上此前发展阶段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届时深圳将拥有超过140万保障性住房,超过香港110万套、新加坡100万套的保障性住房,可以覆盖深圳常住人口的三分之一左右。按照商品住房供应比例测算,未来17年仅有70万套供应,年均4万套左右,基本符合最近几年来深圳新房年均销售量。

深圳住房和建设局在政策解释中称,2016年以来即加大了三种住房建设筹集力度。由于项目从开工建设到竣工交付需要一定周期,所以短时间内未形成大规模供应,且安居型商品供应较少,目前正在努力突破土地瓶颈,提高安居型商品房用地比例,预计在2021年之后形成有效供应。

“安居型商品房可售可租,将匹配未来深圳最庞大的刚需人群。"一位房地产代理机构分析师告诉界面新闻,随着保障性住房的集中供应,短期内必将对深圳房地产市场起到极大稳定作用。

相比较于此前《意见》内容,此次三份文件对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条件规定更加细化,公租房主要是出租,安居房与人才房可租可售,租赁这三类保障性住房,须3年内未转让或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而购买保障性住房,时间则延长至5年。

公租房和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家庭须符合收入财产限额要求,收入财产限额的具体标准目前尚未公布。另外,购买的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在一定年限内封闭,不得上市流转,但购房之日起在深缴纳社保满15年,或年满60周岁且购房满10年,向政府缴纳增值收益后,可以取得所购住房的完全产权。因另购市场商品住房等法定事由或自身原因需要转让的,应当面向其他符合申购条件的对象转让,或由原产权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回购。

值得注意的是,在封闭流转机制中,应缴纳增值收益与在深圳服务年限挂钩,即在深圳工作越久,应缴纳的增值收益越少,凸显深圳优待扎根人才的理念。

深圳“二次房改"中的人才房为全新住房类型,而公租房、安居型商品房在此前均有类似住房类型,公租房与廉租房性质较为接近,安居型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性质接近。

“虽然位置偏僻,但总比以前住房环境好。"一位购买了宝安福永片区安居型商品房业主告诉界面新闻,他来深圳10年了,此次轮候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大概两年多,价格为周边商品房价格的一半,但他强调希望政府能够更加关注安居幸商品房质量问题。

新一轮城市竞争之中,深圳“二次房改"与吸引人才政策一脉相承。早在2015年,深圳就出台了《深圳人才安居办法》,最新标准把新引进基础性人才的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提高至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

“抢人大战"中,深圳也先行一步,2017年就改革人才引进政策,在积分落户的同时,实行人才引进政策,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可通过人才引进直接落户。

广东省统计局显示,2018年广东省常住人口增加了177万,连续第四年达到百万级。其中,深圳人口增加了49.83万,但2018年深圳户籍人口增加仅20万人,2017年为50万人、2016年为30万人。

如此看来,户籍开放、住房保障,是深圳最有力的“抢人"手段。

公租房申请条件:

全市公租房除了面向户籍中等偏下及低收入家庭供应以外,还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面向新市民中的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等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以及先进制造业职工供应。

其中,户籍中等偏下及低收入家庭申请轮候要具备以下主要条件:

1、具有深圳户籍并在深缴交3年社保;

2、 不超过收入财产限额;

3、无自有住房,3年内未转让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未正在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租赁或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

1、具有深圳户籍并在深缴交10年社保;

2、无自有住房,5年内未转让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3、不超过收入财产限额。

人才房租赁申请条件:

1、具有深圳户籍或者持有有效居住证的各类人才并在深正常缴纳社保;

2、无自有住房,3年内未转让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人才房购买申请条件:

1、具有深圳户籍的各类人才并在深缴交10年社保;

2、无自有住房,5年内未转让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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