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不是一贴“万能膏药”
进入信息化时代,个人征信逐渐为公众所熟知,贷款买房、分期付款买车、刷卡购物等都离不开征信,一朝失信,寸步难行,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近期,有媒体报道,“霸座”、频繁跳槽、行人闯红灯、地铁逃票或者饮食甚至乱扔垃圾等等,都有机构呼吁纳入个人征信,这与征信的严肃性形成不小的反差,从而引发社会热议。
4月初,“央行新版个人征信报告将上线,拖欠水电费也可能影响信用”这样一则传闻引起了社会的焦虑情绪。不过,日前央行公开回应称,二代征信系统建设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征信系统尚未采集个人水费、电费缴费信息。亦即是说,拖欠水费电费,不记入个人征信。这让公众如释重负,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可见,央行对征信体系持谨慎态度,但公众的忧虑也不无道理,尤其值得深思的是:信用时代,征信的边界究竟在哪里?
人无信不立,诚信是一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在法治社会,维系社会良性秩序既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也有赖于社会信用的调适。搭建个人征信系统,是建设诚信社会的一种制度设计,在当前语境下,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这是制度设计的初衷。在失信的标准和程序上,个人征信理应审慎、严肃、规范,如此才能发挥其震慑作用,让公众敬畏。
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征信体系有滥用之虞。一种行为该不该纳入征信,理应考虑其关联程度。譬如,逃票行为纳入征信尚可理解,但是闯红灯、乱扔垃圾、车厢里乱吃东西等行为,却未必与失信直接相关,顶多算是不文明的“失礼”行为。正是基于对征信系统显著的震慑作用以及大多数人都会珍惜个人信用的考量,一些部门在社会治理过程中,试图将不文明的“失礼”行为与征信捆绑,期盼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治理效果。处理各类社会事务,动不动就将“万能征信”搬出来,也容易模糊个人征信的边界,对五花八门的“失信”行为上纲上线,反倒造成了征信系统个人信用记录的紊乱。
愚以为,在社会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应当在相应的领域解决,行人、乘客的不文明行为影响的应当是其个人的“交通信用”,交通部门可以对其作出相应的惩罚,而不应当将其泛化为“社会信用”。试想:一个行人因为闯红灯就被列为“老赖”,成为人人喊打的“失信者”,影响到其贷款、出行、刷卡购物,这样过度的惩罚不仅与法规精神相悖,随意扩大打击面恐怕也有失公允,这一做法值得商榷。
目前,公众对征信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必须要明确的是,央行的征信系统与地方政府所称的“征信”是否属于同一系统?不同领域的征信执法的标准是否一致?等等,征信体系相关问题还有待系统性梳理和完善。而对“失礼”行为动辄得咎,只会引发民意焦虑,破坏征信的权威性、严肃性,侵蚀的必将是宝贵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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