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暂停上市还有人火中取栗吗?
■贺宛男
备受市场关注的证券法修订草案,正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三审稿中有一条值得重视:即“取消暂停上市交易制度”。
三审稿是这样表述的:“上市交易的证券,不再符合上市条件的,或者有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由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终止其上市交易。”
三审稿的第一条就是增设一节“科创板注册制的特别规定”。鉴于注册制并未立法,而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12月授权国务院先行实施,期限两年;之后,人大常委会又于2018年2月将上述授权期限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从审核制到注册制,如此重大的改变,已经两次授权了,总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采用“授权”这种变通方式吧。若果真如此,三读后理应于明年2月前正式修法,也就意味着实行了三十年的A股独特的暂停上市,诸如ST、*ST、还有什么SST之类将寿终正寝!
那么,现在交易所“不再符合上市条件”或曰“退市条件”的规定有哪些呢?包括三年连亏,两年净资产为负,全年营收不足1000万,连续30日股价低于面值,以及欺诈上市、重大信披违规等等。
再看看我们的现实:本周五,乐视网披露2018年年报,公司亏损40.96亿元(原业绩快报为亏损20.26亿元),净资产为-30.26亿元,同时今年一季报预亏1.95-2亿元。按照深交所规定的创业板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股票将从年报披露后被停止交易。于是我们看到头一天即周四乐视网的“末路狂奔”,如此烂的股票居然也被打开跌停,收盘跌7.65%,当日成交9.37亿元。还是有人在“博”暂停后再复牌。
其实,又岂止乐视网。同为创业板公司的千山药机,也是本周五披露年报,全年亏损24.66亿元,净资产-17.95亿元,而且 2016、2017、2018年连续三年被出具“拒绝(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样,本周五起停牌半月,而在周三、周四的最后两个交易日中,该股居然还冲涨停,两天涨幅分别为10%和2.42%。
如果取消“暂停”,直接退市,还会有人火中取栗吗?
据笔者粗略统计,目前ST和*ST股有100多只,亏损股二三百只,净资产为负的十几只。如*ST保千,全年亏损16.9亿元,净资产为-50.47亿元,连续两年被拒绝出具审计意见。*ST华泽,三季报净资产-16亿元(年报尚未披露),连续两年被拒绝出具审计意见。*ST众和,三季报净资产-7.03亿元,等等。这些股票目前都还活得好好的。
还有全年营收少于1000万元的,少说也有十几家。如ST仰帆,2018年营收仅100万元;*ST金泰,2018年营收545万元;*ST毅达,前三季营收为0(年报尚未披露);中房股份,前三季营收46.84万元(年报尚未披露);等等。甚至还有那些员工不足10人的上市公司,真不知交易所为什么还要让那些没有业务、没有员工、资不抵债的企业长期地、死死地赖在那里。 (下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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