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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风X7被判抄袭路虎揽胜极光,停产停售 路虎告赢了陆风

成都商报 2019-03-27 01:37 大字

制图 李开红

法院裁决

抄袭

陆风X7汽车有5项车型设计直接抄袭了路虎揽胜极光的设计,在消费者中造成混淆。

停产

江铃汽车必须立即停止陆风X7车型的生产、销售和营销推广活动。

赔偿

要求江铃汽车对捷豹路虎进行赔偿,法院未披露具体金额。

多次交锋

2006年

陆风注册英文商标“LAND WIND”,路虎(LAND ROVER)认为其与自己的商标极为相似,将江铃汽车告上欧盟市场协调局 陆风胜

2014年

路虎向中国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陆风X7外观专利无效 路虎胜

2015年

江铃汽车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宣告路虎揽胜极光专利无效 陆风、路虎均未胜

“我们欢迎北京法院的这一裁决,这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在中国投资的信心,也增强了我们对中国法院知识产权裁决公正性的信心。”——捷豹路虎全球法律主管基思·本杰明

在经历了长达三年的诉讼和争议之后,路虎知名车型揽胜极光(Range Rover Evoque)和中国自主品牌陆风汽车X7之间究竟谁抄袭谁的问题,终于尘埃落定。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裁定,中国江铃汽车生产的陆风X7汽车(江铃是陆风的母公司),有5项车型设计直接抄袭了路虎揽胜极光的设计,在消费者中造成混淆,下令江铃汽车必须立即停止陆风X7车型的生产、销售和营销推广活动。

对比两车 法院确认5处抄袭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比了两车后,发现了5处路虎揽胜极光所独有的设计:相同的车体、车顶、车窗、侧板以及后灯,才做出陆风X7汽车抄袭路虎揽胜极光的裁决。同时,法院还要求江铃汽车对捷豹路虎进行赔偿,具体金额并未披露。

裁决公布后,捷豹路虎全球法律主管基思·本杰明(Keith Benjamin)表示: “我们欢迎北京法院的这一裁决,这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在中国投资的信心,也增强了我们对中国法院知识产权裁决公正性的信心。”

陆风X7上月仅销售707辆

资料显示,2018年陆风汽车全年销售汽车2.57万辆,负增长34%,而陆风X7去年月均销量不足500辆。而在最新的2019年2月销量统计中,陆风X7也仅仅获得了707辆的销售成绩。

截至记者发稿,陆风汽车并未对法院裁决做出回应。

路虎与陆风“过招”往事

从商标

到外观专利

到知识产权

事实上,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作出此次裁决之前,路虎和江铃汽车就有多次交锋,双方互有胜负。

两者第一次“过招”是在2006年。当时,进军欧洲市场的江铃汽车为陆风品牌注册了“LAND WIND”这一英文商标,路虎因为其与自己的商标“LAND ROVER”极为相似将江铃汽车告上了欧盟市场协调局。经过长达四年的辩护,欧盟判定江铃汽车可以继续使用“LAND WIND”注册商标。

2014年4月,陆风X7在上海国际车展亮相,与路虎揽胜极光极为相似的外观和仅仅三分之一的售价不仅吸引了消费者的关注,也引起了路虎官方的注意。2014年7月25日,路虎向中国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陆风X7外观专利无效,被判胜诉。

江铃汽车于2015年2月16日还击。它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宣告路虎揽胜极光专利无效,理由是:揽胜极光车型于2010年12月开幕的广州车展上首发,但其申请外观专利的时间却是2011年11月,已过6个月新颖性保护期限(《专利法》第24条)。也就是说,路虎揽胜极光的外观设计从2010年12月往后推六个月,即2011年6月就成为了现有技术,丧失新颖性,不能取得专利权。

2016年6月3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两案合并审理并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陆风X7和路虎揽胜极光的专利全部无效。

资料显示,路虎揽胜极光最早在2010年10月巴黎车展首秀,并在当年12月亮相中国。此前,路虎在英国已经为其注册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为2007年12月05日,公布日期2008年12月30日。可是,路虎疏忽了在中国市场申请外观专利的时限要求。路虎并未罢休,联合专利复审委员会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决,以陆风的专利设计与路虎的对比设计未具有明显区别为由,再次认定陆风专利无效。

路虎除了状告陆风专利侵权之外,还在2016年6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起诉陆风抄袭,内容涉及陆风侵犯路虎的知识产权,并涉嫌不正当竞争。正是由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决陆风专利无效,才有了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近日对陆风X7停产停售并向路虎赔偿的裁决。红星新闻记者 夏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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