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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将有新进展

阳光报 2019-03-22 01:00 大字

央企混改步入落地期,加快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成为下一步着力点。记者获悉,今年在加大力度深化首批央企员工持股试点基础上,将酝酿出台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相关文件,推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以及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业内人士指出,一系列政策组合令国企股权激励机制的战略意义日益凸显,未来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的推进工作有望提速,将实质性提升央企经济效益与发展活力,为资本市场释放改革红利。

近期,多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公告了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新进展。

16日,中国电建发布公告称,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上限为18.0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5.9元/股,回购股份比例为不低于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当前公司总股本的2%。此次回购股份用于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14日,招商证券发布回购A股股份的补充公告称,公司计划将所回购股份全额用于股权激励或全额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Wind数据显示,自2016年《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发布以来,截至目前,仅有天虹股份、中国联通、中钢天源、中航资本、宝胜股份等央企上市公司推出或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

从政策层面看,加快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已成为重点。

国资委已选定航天科技、中石油等10家央企作为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在业绩考核、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方面将进一步放权。今年将出台关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指导意见,在激励政策上,示范企业将推动所属子企业依法依规采取股权、期权、分红以及员工持股等多种方式开展中长期激励;可自主决策商业一类子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等改革事项,在不低于合理持股比例的前提下自主决策回购和增发一定比例的股份用于开展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向国资委事中事后备案。

“自2016年《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发布以来,国企已在员工持股方面进行试点。截至2018年底,有近200家国企开展了员工持股试点,包括10家央企,这些企业的试点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在促进混改企业活力与效益提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说,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配合“双百行动”与第四批混改试点,今年央企员工持股试点或进一步扩围。据《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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