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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银行短信提醒费是笔“赚钱生意”

南宁晚报 2019-03-20 07:00 大字

在用微信就能方便交流的今天,在京读研的“90后”小陈已经很少再看短信了,但其中有一类短信,他却总会认真查阅——银行借记卡的余额变动提醒。为此,他支出了每月2元的服务费。像小陈这样花钱购买银行借记卡短信提醒服务的消费者是个庞大的群体。有人对这笔“小钱”发出了质疑——告知用户账户变动情况是银行的义务,难道还要收费?(3月19日《经济参考报》)

在中、农、工、建、交及邮储六大国有银行都收取账户资金变动短信提醒费,除此之外,大部分股份制银行也收取,而规模较小的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则普遍免除这项收费,为客户提供免费短信提醒服务。据2011年3月,银监会、发改委等联合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十一类三十四项服务收费,短信通知服务不在减免之列。所以,银行收取短信提醒费,并没有违规。

银行收费合理,但正如有专家认为,银行的收费“合法但并不合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所以,银行的短信提醒也是在履行通知义务,履行义务却收费,就显得有些不合理。况且有不少银行已经取消收费,这些仍在继续收费的银行,就更有必要向这些银行看齐。

不过对于单个客户来说,一年二三十元、三四十元的短信提醒费并不多,但对于银行来说,集腋成裘,这就是一笔可观的收入。收短信提醒费的银行自然不肯轻松放弃到口的肥肉,况且他们的做法并不违法。

但这些收费的银行尤其是其中处于垄断地位的国有银行也要看到,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如支付宝等互联网金融消费对传统银行的冲击越来越大,那些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将会越来越失去“底气”,如果这些大银行继续我行我素,不更多地低下身段切实减轻客户负担,满足客户需求,就可能让更多客户流失。

不仅是短信提醒费,像国家早就在2017年8月1日取消了银行卡年费管理费,但迄今仍有一些银行在收取年费,这种做法更是对客户权益的肆意掠夺。要让银行能够真正以客户权益为重,更需要破除银行业垄断,要能加快促进银行业市场化,让各银行之间能够充分竞争。

银行要能长远发展,也要能吸引客户,也需要真正以客户权益为重。要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提升客户的消费体验,需要更多地让利于客户,如取消短信提醒费,为客户提供免费的短信提醒服务,就能让广大客户受惠,有助于提升广大客户的消费体验,虽然会让银行损失一笔收入,但有利于银行的长远发展。银行如能免除客户的短信提醒费,换来的可能是更多的“忠实客户”,用“区区”短信提醒费换得广大客户的信任与满意,这是笔“稳赚不赔”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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