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防风险“八项注意”
3月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在两会“部长通道”接受采访时提到,这些年有很多金融乱象都打着金融创新、科技创新这样的旗号,实际上做的是非法集资、非法融资、非法吸收存款、乱设机构、乱办金融业务等活动,这是非常有害的。
在银行业,投诉维权主要集中在霸王条款、服务存在漏洞等方面。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许多人认为选择银行一定是安全的。但部分人不知道的是,投资理财并不是储蓄,买银行产品也存在风险。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时一定要留个心眼,在购买前至少要先弄清楚以下八方面:
一、银行理财产品也会亏损
近些年,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异常火爆,原因有二:一是收益率远高于定期存款,二是投资者对银行非常信任。投资者需要明白的是,要想保证理财产品的稳赚是不可能的,有的理财产品到期时,不但得不到预期收益,甚至连本金也无法保证。所以选择银行理财产品,不要只盯着收益率。实际上,许多产品最终到手的收益和宣传的大不相同。
二、募集期有玄机
一般情况下,银行会声称银行理财产品在资金募集期与清算期不享有收益,是按活期存款利息计算的。如果投资者买入的时间比较早,而该产品的募集期与清算期又比较长,那么实际收益率就会被拉低。比如,某银行推出的一款预期收益率高达5.3%的1个月期限理财产品,从1月28日开始销售,2月10日才结束募集,2月11日起算利息。也就是说,购买的这款产品,空当期是13天。这13天空当期就“摊薄”了购买者的实际理财收益。
三、产品评级不一定靠谱
在产品说明书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相关的风险评级,比如某银行一款产品就在说明书中显示为PR2级(稳健型),其实这都是银行自己评定的,并没有经过第三方机构,意义不大。不仅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本身不可靠,而且银监会明确要求银行必须进行的投资者风险测评,许多银行也只是走过场。
四、合同里风险提示要看清
银行会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在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与合同上对风险提示做相关表述。对于这些风险提示,投资者务必要看清楚。
五、关注理财资金投向
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直接和产品的风险挂钩。投资者在看产品说明书时,必须关注资金投向。如果资金投向是债券回购、存款、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等,则这样的理财产品风险就比较低;如果资金投向是股票、基金等,则这样的理财产品风险就偏高。
六、不碰“霸王条款”产品
在某些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中,一些设计条款明显偏向银行,将投资者的收益“榨干吸尽”。所以,投资者要当心这类理财产品,尽量不要去触碰。比如,在某些结构性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中,一概规定“超过预期年化收益率的最高部分,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
七、分清产品是银行自发还是代销
在银行渠道中,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都是银行自发的,但也不排除银行作为代理销售其他理财产品的可能。比如,某些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中,会明确写“银行作为投资者的代理人……”这样的声明。对于银行只承认是代理或委托关系的理财产品,如果出了事,那么银行是不会负责的。
凡是银行自发的理财产品,在产品说明书中都会有一个以大写字母“C”开头的14位产品登记编码,只要在中国理财网的搜索框内输入该登记编码,就可以查询到对应的产品。如果查询不到,则说明不是真正的银行理财产品。
八、理财产品隐形费率要当心
和明面上的手续费相比,银行理财的“隐形费率”问题更加突出。许多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中会显示,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计算公式是“理财计划预期投资收益率一理财产品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的费率”。 记者 杨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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