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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洋原来是被摆了一道?这次“被执行人”的帽子被扣得真惨

2019-03-08 21:43 大字

纳尼,一线小生杨洋居然成了"被执行人"?

昨天,编编就被这个消息刷屏了。因为杨洋的国民度,消息一出第一时间就有很多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前排占座围观:事情说起来很大,说是因为几年前拒演《轩辕剑汉之云》,杨洋被出品方索赔,还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需要赔偿2000万。

但其实仔细瞅瞅,这个乍一眼吓人一跳的新闻,并没有那么吓人啊。

首先,咱们得搞明白什么叫做"被执行人"。这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这个词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了各种新闻报道里。这个名词的出现,能说明的是当事人尚未执行裁决,或许是案件双方仍有分歧,此时,被执行人是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的。

之前也有被列为"被执行人"的明星,前端时间还有李亚鹏就是如此,今年2月,因为案件被法院发回重审,李亚鹏就被从"被执行人"名单中除名。

我们需要区分的,是"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俗称的老赖,上了这个名单,坐飞机、高铁、软卧等交通工具都会受到限制。

而"被执行人"只要按时履行了判决的责任,就不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也许你会问了,按照这个定义,为什么杨洋不履行判决?

答案就在杨洋经济公司发出的声明里,通读之后就会发现,这次杨洋可真是实实在在被摆了一道啊。

重点已经为大家划好了:

1、 去年12月,杨洋方面已经和《轩辕剑汉之云》的出品方上海新文化国际交流有限公司达成和解方案,法院出具了调解书并且结案;

2、 杨洋方按照约定履行了和解义务,对方却毁约;

3、 对方还利用调解书法律效力申请了强制执行——所以杨洋出现在了"被执行人"名单上。

一通操作一气呵成,出尔反尔还倒打一耙,杨洋履行了和解义务还又被推上风口浪尖,真惨!

还有博主发现,这次和杨洋battle的上海新文化,一直是法院常客,有23个法院判决,30个开庭公告。

此外,这家公司还"一直财务状况不佳",甚至有媒体在质疑,对方一通操作是"难道就是想要钱"?

这家公司到底什么来头?公开资料显示,这是一家上市公司,而在业内,最为人熟知的便是它"绑定"了周星驰。

公开报道显示,2017年1月3日,新文化以13.26亿元曲线控股周星驰旗下PDAL公司。"PDAL公司最大的资产就是周星驰本人。"当时,时任上海新文化副总裁、董秘盛文蕾曾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PDAL的定位是周星驰电影IP和版权的管理公司。

业内消息称,在交易之时,周星驰签下了协议,承诺PDAL公司2016-2019财年净利润达10.4亿元。实际净利润数不足部分,周星驰将进行现金补偿及回购。

这种方式,也就是业内俗称的"对赌"。

之前,上海新文化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文化影业有限公司参投了2019年春节档电影《新喜剧之王》。

但最后《新喜剧之王》的票房成绩大家也看到了:在春节档的惨烈竞争中大败而归,累计票房不足6亿,这个数字,仅仅是春节档冠军《流浪地球》的零头。

与之对应的,是开年后第一个交易日,新文化股价大跌7个多点。

不难发现,近年来,上海新文化频频进行IP绑定和资本运作,但在真正的内容生产上,反而称得上是乏善可陈。

就以和杨洋闹上法庭的《轩辕剑汉之云》为例,是个大IP没错了,但最后播出基本算得上毫无水花,豆瓣评分大家自己体会一下。

当下观众口味越来越挑剔,不仅是对演员的挑战,对影视公司而言,亦是面临全新的战局。在这样激烈的市场争夺里,必然是潜心研究内容制作、全力保障优质内容出品的公司,能够成为新的弄潮儿。

说白了,与其把精力放在其他地方搞出骚操作,不如好好拍戏做内容啊。无论对谁来说,用作品说话才是最重要的!

这一波杨洋VS新文化事件,咱们就静待事情发展,相信法律会有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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