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刘旗:民宿不是“世外桃源” 也需规范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刘旗:
民宿不是“世外桃源”
也需规范发展
在城市旅游日益发展的今天,“网约住宿”(即民宿,又称共享住宿,下同)也日渐火热,如何加强管理,使其健康发展?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委主任刘旗接受了记者采访。
“网约住宿”作为共享经济时代的新兴产物,在满足人们出行住宿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提高闲置房产利用效率、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等方面起着积极作用。
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住宿发展报告2018》显示:2017年我国主要共享住宿平台的国内房源数量约300万套;参与者人数约为7800万人,其中房客约7600万人;共享住宿市场交易规模约145亿元,比上年增长70.6%。报告预计,到2020年,我国共享住宿市场交易规模有望达到500亿元,共享房源将超过600万套,房客数将超过1亿人。
刘旗介绍说,如重庆相关部门调研,网约房床位多达20多万个。随着共享住宿在全国范围内迅猛发展,作为一种新兴产业,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网约住宿”主要是利用自有或租赁住宅,通过共享住宿平台为房客提供短期住宿服务,房源房间数不超过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但其与互联网时代共享经济发展产生的住宿业态网约房、在线短租等在概念、范围等方面仍尚未完全厘清。
刘旗认为,应参考国内外“网约住宿”发展的经验,进一步明确“网约住宿”的范围并首先从法规层面明确经营业主、网约平台、租住人员等责任义务和属地政府、有关部门职责等,待时机成熟后,推进国家立法,确保权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解决“网约住宿”的合法性问题,避免因无证经营避税引起的不正当竞争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要制定“网约住宿”发展的总体规划,进一步明晰发展定位、发展方向、总体布局、推进计划;健全行业标准,形成合理有效的全国适用标准,建立统一的国家“网约住宿”行业管理规范,促进共享民宿行业由点及面的带动式发展,树立行业整体良好形象。对于“网约住宿”的消防、治安、卫生、食品作出详细规定,解决多部门之间权责不清、交叉管理的模式,进一步健全管理格局,规范共享住宿行为,建设、卫计、工商、公安、旅游、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类施策、集中治理,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行业协会和群众作用,强化联合监管,实现有效地监督和管理。通过抓住连接线上、线下的关键环节,做好数据对接,搭建信息共享通道,摸清底数,动态掌握共享住宿经营信息和租、住信息,加强登记核验,严格实名登记,鼓励“网约住宿”经营者利用已有的互联网平台,开发建设具有后台数据库支持的网络预订管理平台,自行建立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通过微信、微博的传播,扩大宣传力度,为更多用户所熟知。谭柯 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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