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财经新闻> 正文

1月21日起国债可作为全部金融期货品种的保证金

中金所 2019-01-11 16:39 大字

 关于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的通知

2019-01-11分享: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市场成本,发挥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的市场功能,自2019年1月21日起结算会员提交的国债可作为全部金融期货品种的保证金,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和对客户的风险提示,保障业务有序开展。

2014年12月26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国债作为国债期货保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9年1月11日

新闻推荐

以“三稳”为根本 变中寻机

□吴梅2019年,房地产调控继续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三稳”为基本目标,坚持“因城施策”,加强市场监测和评价考核。...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