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法院积极服务社会 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通讯员 胡科刚)去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靠前加强司法应对,先后制定出台多个指导意见,为新旧动能转换、企业家创新创业、“突破园区、聚力招引”等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日照中院围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了《关于为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
去年11月1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高益民深入定点联系企业日照海星针织服装有限公司走访调研,详细了解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就企业发展形势、发展思路等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
此外,各区县法院也集中开展了走访调研民营企业活动,在骨干企业、重点园区设立司法联络点,依法维护公开平等的市场交易秩序,依法规制不正当竞争、不诚信交易行为,保护企业家的金融消费权益,促进优质企业重整升级。
同时,全市法院大力加强刑事审判,确保民营经济主体受到平等刑事保护,确保无罪的民营经济主体不受刑事追究,保障民营经济主体的诉讼权利,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2018年受理涉黑涉恶案件9件61人,为企业发展扫清障碍。
妥善审理涉及青日连铁路、精品钢基地等大项目建设案件,旗帜鲜明支持“抓项目”,积极开展破产审判,力促企业“破茧重生”,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危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从严惩治损害企业家、创业者合法权益行为,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
围绕贸易融资风险化解,设立金融审判庭,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和“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5389件,支持和保障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围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重大部署,与青、烟、威等半岛城市法院签订跨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与江苏连云港等21家“一带一路”沿线城市法院加强陆海联运协作,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面向社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政府机关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依法行政司法建议,分管市长带头出庭应诉,行政负责人出庭已成常态。围绕生态日照建设,严惩环境资源犯罪,发布典型案例,保障环保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围绕“旅游富市”,开通绿色通道,在主要景点设立“旅游巡回法庭”,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加强执行工作,及时兑现民营经济主体的胜诉权益,灵活做好保全执行,依法规范审慎执行,对无不良诚信记录、有发展前景但暂无履行能力的困难企业,采取分期履行、执行和解等“放水养鱼”方式,尽力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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