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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实施以来回购公司家数和回购规模继续创新高 上市公司靠拢新规 股份回购有新气象

甘肃经济日报 2018-12-13 01:00 大字

上市公司回购潮正一浪高过一浪。

截至12月11日,今年以来,A股市场已有约1110家公司实施了股票回购,累计回购金额超过925亿元。2018年以来,沪深两市多家上市公司积极主动开展股份回购,回购公司家数和回购规模均创历史之最。

上市公司掀起回购潮

12月9日晚间,东旭光电发布公告称,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35亿元。其中,25亿元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另外1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可转债发行门槛较高,东旭光电成为三部委发文鼓励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以来,通过发行可转债为股份回购筹集资金为数不多的上市公司。

12月10日晚间,通化东宝发布公告称,公司已经累计回购股份1956.72万股,累计支付回购股份总金额3亿元,回购金额已达回购预案中的回购金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所回购股份将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临近年终,在以深化改革、稳定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监管思路下,不少新规密集落地,其中一项快速推进修订的政策便是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

11月9日晚,证监会联合财政部、国资委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下简称“回购新规”),上市公司股价低于其每股净资产,或者20个交易日内股价跌幅累计达到30%的,可以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实行股份回购。11月23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回购细则》”),正式搭建完成与股份回购相关的配套制度。

本次回购制度修订提高了回购股份的灵活性和便捷性,也激发了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积极性。

积极靠拢回购新规

《回购细则》发布实施以来,不少上市公司发布的回购方案也积极向《回购细则》靠拢,股份回购呈现出新气象。

与原回购规则相比,《回购细则》对回购金额要求、资金来源、实施时间都作出了更为精细化的规定。例如,护盘式回购需在3个月内完成、回购上下限差距不超过一倍等规定将对规范上市公司回购行为产生重要影响。根据不少上市公司的最新公告显示,上市公司新发布的回购预案已经积极向《回购细则》靠拢,回购上下限区间不超过1倍,回购实施期限也缩短至6个月。

记者发现,从预案内容来看,上市公司已经在积极向“回购新规”中的部分要求靠拢,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均明确了回购上下限区间,且上下限之差均在一倍以内,回购实施期限也缩短至6个月。

例如,桂发祥12月1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披露回购预案,回购总金额为5000万元至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6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不超过6个月。

此外,鹏欣资源、宁波韵升等多家上市公司均确定回购实施期限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后6个月内实施。这一实施期限较前期上市公司回购实施期限明显缩短。此前的上市公司回购方案中,大多确定回购时限为相关决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如今已更改为不超过6个月。

理性看待股份回购

业内人士表示,与现金分红相比,股份回购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一种更优方式。通过回购,每股对应收益、净利润、权益均会不同程度增加,相应的投资价值或将提升。完善境内市场股份回购制度,对于健全市场内生稳定机制,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意义重大。

神州高铁董秘王志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股份回购是上市公司价值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有利于价值判断的修正。新规对上市公司实施回购明确了操作上的细则,鼓励上市公司在公平性、合规性要求下积极回购;强化回购股份日常监管,也有利于防微杜渐。

北京文化董秘陈晨认为,近期上市公司掀起回购潮主要源于不少上市公司认为自身的估值低于预期。从市场长期建设的角度来看,“回购新规”利于上市公司拥有更多主动权开展市值管理。

国开证券研究部副总经理杜征征认为,当上市公司及其重要股东认为当前公司股价无法体现自身价值时,回购和增持是较为有效的“护盘”手段,上市公司回购热度悄然提升,说明上市公司对自身未来发展抱有信心,回购更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过,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则提醒说,虽然一般情况下,回购潮愈汹涌,愈体现出上市公司对自身股价较有信心,但这并不意味着个股股价一定上涨。例如,A股史上第一家回购公司健康元,在2011年花费近3亿元回购公司股份,但该股票当年股价大跌近47%,次年跌超8%。

据《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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