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新制度,激发创新活力 五论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本报评论员
制度创新是创新中最根本、最关键、最基础、最核心的东西。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最根本的是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建立有利于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和创新潜能充分释放的体制环境。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必须大力推进制度革新,以有效制度供给激发创新活力。
制度革新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事业,没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就打不开新局面。大力推进制度革新,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坚持“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将科技创新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倾斜领导、倾斜时间、倾斜精力,真正抓实抓好。要主动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的学习研究,不断提升领导创新发展的能力。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弹好钢琴、搞好协作,形成合力。
创新驱动发展的实践证明,经济增长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可以节约物质资源、环境资源等物质投入,但不能节约资金投入,必须在创新驱动投入方面加大力度。对创新的投入,是赢得未来的战略性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大力推进制度革新,就要不断完善投入保障体系,加快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市场为支撑的多元化投入体系。要在增加财政投入总量的同时,积极创新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天使投资、风险投资、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助力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
督导检查考核是推进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改进工作作风、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制度革新,就要完善督察考核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起责任,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施工图、时间表、任务书,分阶段、有步骤推进,以一个个“小目标”的实现,支撑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这个“大目标”。要加强督查,及时调度,跟踪问效,确保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推进;落实好奖优罚懒机制,从根本上调动各级抓创新抓创建的积极性。
制度革新是一场深刻革命,其过程总是伴随“革故”,新与旧的挑战交织其间,会改变甚至否定一些习以为常的东西,会触及甚至颠覆一些已经成型的利益格局,会冒一定的风险。我们要拿出一股事不避难、敢于担当的拼劲,勇于向部门利益开刀,敢于自我革命、刀刃向内,坚决打破一切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陈规陋俗,推动制度革新取得实质性进展。
向制度革新聚焦发力,向制度革新要动力、要活力、要效益,创新的源泉就会充分涌流,创新的活力就会竞相迸发,我们就能加速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为加快建设美丽富饶、生态宜居、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海滨城市装上最强劲的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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