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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出台 数十部门联合惩戒,影响发债、授信、土地使用多个环节

南国早报 2018-12-05 16:19 大字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新华社发

一揽子针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的惩戒措施,正在被超过30个国家部委联合推动。1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这些惩戒措施不仅涉及企业层面的发债、银行授信、政策资金支持等,同时也涉及当事人个人层面的铁路乘坐、不动产购买、旅游、公务员报考等,几乎覆盖了企业经营需求、融资需求的全部方面。

据了解,已经披露的参与联合签署的部委包括以下38个: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最高法院、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医保局、银保监会、证监会、林草局、民航局、外汇局、药监局、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铁路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等。

什么是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备忘录》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几类行为:一是重复专利侵权行为,比如侵权方再次侵犯同一专利权的;二是不依法执行行为;三是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四是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挂靠行为;五是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六是提供虚假文件行为。

这些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将会面临什么样的联合惩戒措施?《备忘录》中的惩戒措施总计33项,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针对失信行为主体公司;第二个层面是针对失信主体个人。

在第一个层面,严重失信主体将会被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补贴性资金、限制其作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不予受理企业债券发行、限制设立金融机构、限制成为海关认证企业、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提高财产保险费率等,并成为各个部委的重点监管对象。

同时,这一失信行为将会成为银行授信、信用类债券核准和注册、股票和可转债发行、外汇额度核准、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基金销售资格等多类审核、核准的重要参考标准。

在第二个层面,严重失信主体个人将会被限制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限制担任金融机构失控人等、限制获得认证证书、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制乘坐飞机等交通工具、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取得表彰奖励等、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据《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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