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一营销员发布自媒体文章虚假宣传 被罚6000元
由于发布自媒体文章进行虚假宣传及承诺,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一保险营销员被罚6000元。
12月4日,海南银保监局筹备组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保险营销员王小伟通过自己注册的微信公众号“海口车险”发布文章《买车险,高优惠(海口车主都传疯了......)》进行虚假宣传及承诺。与此同时,王小伟还主动联系某电台广告推广人员,将该文章在某电台微信公众号进行推广。
海南银保监局筹备组表示,王小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有关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的禁止行为。上述违法行为,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微信公众号“海口车险”相关内容截图材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对此,王小伟提出陈述申辩,申请从轻处罚:一是推广公众号2小时后,其已将不实宣传文章删除并停止推广,同时积极配合检查组的调查及按要求注销“海口车险”公众号;二是其从事保险行业时间短、收入低、经济困难。
但海南银保监局筹备组并未采纳他的申辩意见,决定对其警告并罚款6000元。海南银保监局筹备组表示,王小伟陈述提到的删除文章、停止推广、积极配合检查等事实已在拟作出行政处罚时予以考虑;王小伟的陈述申辩中,对处罚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且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针对自媒体营销可能产生的一系列违规问题,银保监会早在今年6月便发文要求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对本公司官方自媒体和所属保险从业人员个人自媒体情况展开自查。究其原因,银保监会表示,由于自媒体渠道参与门槛低、发布主体多、信息审核弱、转发传播快,已成为保险销售误导、不实信息传播的高发领域,严重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埋下大量保险消费纠纷和群体性事件风险隐患。
6月4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所属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自媒体编发保险营销宣传信息行为,对于涉及保险产品介绍、销售政策和营销宣传推介活动的,应以公司官方自媒体信息为准,严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分级机构及保险从业人员自行编发,对于不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当制定责任部门进行审核管理。在进行保险营销宣传信息转载时,严禁转载未经所在公司审核的内容,确保真实可靠以及信息源可追溯。
在责任追究方面,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将违法和不当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责任追究纳入到各级机构考核之中,并与保险从业人员业绩、奖金、职级升降挂钩,做到及时处置,并视情况追究上级主管和所在机构相关负责人管理责任。
此外,《通知》还要求建立与保险从业人员违法和不当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挂钩的行业黑名单制度,及时曝光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典型案例,主动开展相关风险提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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