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公开谴责龙薇文化及赵薇等人 惹上5500万元官司,赵薇5年内不能当上市公司董监高
继今年9月赵薇夫妇遭440名投资者索赔5585万元后,上海证券交易所20日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对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对祥源文化及其时任董事长孔德永,龙薇文化及其直接负责人员黄有龙、赵薇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赵政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其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因出演《还珠格格》走红的赵薇,除了拍戏,还活跃在资本市场上。重庆路桥、唐德影视、阿里影业、中国创意的股东中有过她的身影,法国的葡萄园酒庄、国内的别墅豪宅也都是她的投资对象。过往优异的投资收益,也让她有了“女版巴菲特”的外号。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2017年,赵薇和丈夫黄有龙打算利用一家空壳公司,以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撬动30亿元的杠杆资金,收购市值百亿的万家文化(现名为“祥源文化”)。当然,这笔收购在媒体的质疑和监管层的介入下以失败告终。
故事到这还没结束。昨日晚间, 祥源文化公告称,上交所对祥源文化、龙薇文化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公开认定黄有龙、赵薇等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上述公告详细列出了“五宗罪”:
一、龙薇传媒未审慎筹划收购事项、未充分提示终止风险,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二、龙薇传媒披露控制权转让事项的筹资计划和安排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三、龙薇传媒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
四、龙薇传媒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五、龙薇传媒关于积极促使本次控股权转让交易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今年4月16日,中国证监会就公布了对万家文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相关人员市场禁入决定书,驳回了赵薇夫妇和龙薇传媒、万家文化及相关当事人的申辩。
应当事人要求,证监会还举行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陈述和申辩。经复核,证监会认为,该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的申辩理由不能成立。而该案也已经调查、审理终结。
440人索赔约5585万元
上交所发来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显示:
经核实,祥源文化因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于2016年11月28日停牌。停牌时公司股价为18.83元/股。
2017年1月12日复牌后,祥源文化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第三、第四个交易日继续收涨,最高涨至25.00元/股,涨幅高达32.77%。
2017年2月8日,祥源文化再次停牌。停牌时股价为20.13元/股,停牌期间公告股东股份转让比例由29.135%变更为5.0396%。
2017年2月16日祥源文化复牌。当日股价下跌8.49%,第二个交易日下跌6.89%。
截至2017年7月21日,祥源文化收盘价为9.03元/股,较2017年1月17日股价最高点25元/股下跌63.88%,较2016年11月28日首次停牌前股价下跌45.20%。
该控制权转让事项及相关信息披露期间,公司股价波动幅度巨大。
在此背景下,不少投资者损失惨重。今年9月,祥源文化发布公告称,6月份以来,公司陆续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涉及96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1132万元。已有440名投资者起诉公司,总计索赔5584.77万元。
近年来,资本市场的“虚假陈述案”屡有发生,祥源文化案之所以备受关注,在于该案有多个“亮点”。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表示,祥源文化案有三个明显特点:一是影视明星在资本市场拟被顶格处罚的,这是首例;二是祥源文化行为涉及法定的虚假陈述三个方面全部内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是业界首例;三是用200万元注册的空壳公司“大胆”收购一家上市公司的做法,“极为少见”。《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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