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每斤降3分为每50公斤112元,下调最低收购价并不意味着市场收购价必然下降
[摘要]为每50公斤112元,下调最低收购价并不意味着市场收购价必然下降
国家发展改革委16日称,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19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2元,比2018年下调3元。
就社会各方面关心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近几年国家逐步调整最低收购价水平,出于什么考虑?效果如何?
答:2004年以来,国家对稻谷、小麦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对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稳定价格总水平、引导结构调整、促进规模经营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增速放缓、国际市场粮食价格大幅下跌等因素影响,国内粮食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一方面,部分品种阶段性产大于需,国内粮食价格大幅高于国际市场,库存高企,收储压力增大;另一方面,农民种植优质粮食的动力不足,市场活力减弱、用粮企业经营困难等问题突出,影响了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针对这种情况,近年来国家不断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2015年开始,粮食最低收购价改变连续7年上调的做法,保持稳定或逐步下调。经过三年的改革,成效初显。一是改变了价格水平只升不降的市场预期,托市收购量大幅减少,市场化购销发挥主导作用;二是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优质稻谷、小麦的面积逐步扩大,品质逐渐提高;三是增强了市场主体活力,激活了下游产业链,粮食加工企业经营状况向好,实现了产业上下游的协调发展。
问:近年来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答: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多年来的实践证明,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当前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最直接、有效的手段,是农民安心种粮的“定心丸”。近几年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遵循的基本思路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和保护农民利益并重,着力增强最低收购价政策灵活性和弹性,合理调整最低收购价水平。
具体来讲,一方面,要区别品种、分步实施,逐步将最低收购价调整至合理水平,回归政策的托底功能,既要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又要更加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按市场需求种植质优价高的品种,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另一方面,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充分发挥财政支持作用,配套完善相关政策,保护好农民利益不受损,种粮积极性不降低,确保口粮绝对安全。
非常可喜的是,今年新麦上市后,优质优价特征凸显,优质小麦价格比普通小麦每斤高出0.1元以上,种植优质小麦的农民收入明显增加,这也有利于进一步引导农民合理种植,不再单纯追求产量,而是更加注重品质提升。
问:201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小幅下调,会不会影响粮食生产和农民收益?
答:201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每斤下调3分,是充分考虑小麦生产成本等情况,统筹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作出的安排,在保持农民种粮收益预期基本稳定的同时,以期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粮食供给结构优化。
需要说明的是,下调粮食最低收购价并不意味着市场收购价必然下降。粮食最低收购价不是市场的实际收购价,而是在市场价格过度下跌时起到托底作用。一般情况下农民随行就市出售粮食,只有当主产区市场粮价低于最低收购价时,国家才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指定收储企业按照最低收购价入市收购,避免市场价格过度下跌,保护农民利益。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市场价格都应高于最低收购价,价格水平主要由市场供求决定。经过几年的政策完善,最低收购价向托底功能回归,市场机制作用更加有效发挥,市场化收购空间进一步拓宽,今年小麦市场收购价基本在每斤1.2元以上运行,高于最低收购价水平。而且,在下调201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同时,国家将加大 “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力度,更好地鼓励地方和农民扩大优质专用小麦等生产供给,通过优质优价实现农民增收;同时,还将探索开展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保护农民利益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因此,201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每斤微降3分,对农民收入和小麦生产总体影响不大。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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