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轻信“高收益” 法院:虚拟货币投资不受法律保护
随着虚拟货币的流行,与之相关的纠纷频频出现。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因投资买卖虚拟货币引发的纠纷。法院提醒,虚拟货币的投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要保持清醒理性,不要被“高收益”冲昏头脑。
原告赵某诉称,被告郑某向他介绍购买“蒂克币”和“DK矿机”的投资机会,并承诺3个月还本。出于对被告的信任,赵某向被告支付了108万元,委托被告购买“蒂克币”和“DK矿机”,并处理相关理财事宜。赵某以委托合同纠纷为由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委托合同并要求被告郑某返还委托理财款。
被告郑某辩称,他是在原告赵某的请求下,作为好意帮原告开通账号和购买对应款项的矿机、数字货币,已购买的矿机和数字货币均移交给赵某,之后的交易均是原告赵某本人操作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赵某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交易虚拟货币平台的注册、备案信息及合法性,在虚拟货币的合法性尚未明确的情况,其投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且本案可能涉及违法犯罪,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依法裁定驳回原告赵某的起诉。
(以上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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