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税不宜过急过猛 分拆细化成空置税面临现实困境
针对中国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情况,仇保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要把房地产调控从原来的中央调为主转变为地方调,从行政手段调为主变为经济手段,从集中统一调变为分散调,通过国民经济收入的增长来严格控制房价的涨幅,逐渐烫平房地产泡沫,而不是一脚踢破。
为精准遏制投机,分拆细化房地产税的思路初衷无可厚非,却面临不小的现实困境。空置税的概念并不新鲜,直奔主题“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但是放在国内不同城市的分层现实里,主题就容易千变万化了。
首先空置率很难计算,谁来界定如何界定都存在很大争议,征收难度大,必然导致征税成本很高;其次如果一线城市的空置率尚有蓄意涨价之嫌,那么很多三四线城市的房子便是想卖卖不出去。物业税连仇保兴本人也说可以再等5年,因为对于大量老旧小区来说,之前有没有物业都不好说,征物业税就有点强人所难了。
房地产税一直被视为分税制改革的配套改革,以令地方有合理的税基,此前我国省以下分税制改革不彻底,税收分成制带着浓重的议价色彩,更带来了土地财政和地方独断专行等弊病。让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高度依赖,但是,保障地方政府的钱袋子,是否能成为让买房者为分税制买单的理由?不成熟的房地产税烫不平房地产泡沫,因为首先它自己还是扭曲的。
房地产的泡沫要消,确实不能一脚踢破。同理之于房地产税,房地产税这波操作同样不宜过急过猛。公众对于房地产税的顾虑往往伴随对这一税种设置初衷的不理解甚至误解。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房地产税尤其相对狭义的房产税,设计初衷仅仅是控制房价的手段和地方增加财政的途径,这两种思路或许有人会故意迎合,但一定不是顶层设计房地产税的本意。
全国住房信息正逐步联网,国地税合并已迈出步伐,这意味房地产税在技术上的准备已经到位。但开征房地产税不是单一技术层面的命题,一旦开征,这将是涉及中国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个人的税收。
房地产税需要敲开居民的门,要让纳税人愿意支付这一笔钱,就得让这个钱来得有理有据,用得适得其所。对于这样关乎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税种,应该有公开透明的讨论,各阶层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机会。小心推进和科学论证缺一不可,且务必越细致入微越好;必要的社会讨论和严谨的法定程序同样缺一不可,且务必越小心谨慎越好。
(原题为《房地产税不宜过急过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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