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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求P2P机构补充报送89项材料:含高管近亲属统计等

澎湃新闻 2018-09-11 14:36 大字

继启动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之后,监管部门又提出了更细致材料报送要求。

9月7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网站发布《关于启动在京注册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的补充通知》(下称“《补充通知》”),要求符合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24日发布的《关于启动在京注册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的P2P网贷机构,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同时,于2018年10月15日前再提交89项自律检查和行政核查相关材料。

与《补充通知》同时发布的自律检查、行政核查材料清单显示,此次要求网贷机构补充的材料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制度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文本及相关证明材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数据统计、存管银行、信息披露、信息安全、说明类文档、其他资料等9类共89项。

总的来看,《补充通知》要求报送的内容更为详尽,比如:要求报送网贷机构持有(控制)5%以上股份(表决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近亲属统计表,甚至包含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公司员工名单除了要报送正式人员、派遣员工数量,还需要统计实习人员数量;网贷平台若有自融及变相自融情况、销售理财产品情况、境外提供出借人及借款人信息以及开展“校园贷”业务等,均需进行详细说明。

《补充通知》还进一步明确,网贷机构应同时提交补充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扫描件至金管通系统。其中,纸质版还需编页码,装订成册,备置5套在经营场所。

毫无疑问,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专项整治正在成为中国接下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头等大事。8月17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编注:该清单列举了108条违规事项),对网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提出了统一要求。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随即在8月25日发布了《关于启动在京注册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的通知》以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要求上报包括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进度、存量业务规模和风险化解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或风险隐患等。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8月24日召开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题会议,网贷行业风险是其中一个核心议题。8月29日银保监会召开的银行保险监管电视电话会上,近期工作重点的第一条就是继续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项工作。而具体来看,防控处置互联网金融风险,排在了遏制房地产泡沫、处置不良贷款、防范化解地方隐形债务风险等之前。可见,在银保监会层面,防控处置互联网金融风险已是银保监会的头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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