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某些人把商业保险的名声搞坏了 话题榜
■本报评论员 扈宏毅
据报道,哈尔滨市民朱晓明和家人到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总共投资了840万,最后却成了保险。想要取回本金,要么等到她108岁,或者身故。
朱晓明联系当时卖给她产品的两个人,一个电话停机、一个变成了空号。而当初购买产品的银行行长说,卖给朱晓明产品的是保险公司的人,并不是银行的人,她联系不上这两个人。保险公司则称,当初卖保险的两个人离职了,他们已经将这件事上报,让朱晓明等消息。
能够找到的人,似乎一个个对此都没有责任。朱女士遇到的问题其实挺普遍的。首先是保险公司人员鱼目混珠,进入银行卖保险,借银行提升自己的可信度,其次是忽悠你买保险时说得天花乱坠,收益可观得很,可一旦交上钱,就发现完全不是一回事,然后是一旦出现问题、纠纷,扯皮大戏就会无期限上演。同一家银行,同一个公司,竟仅仅因为人员离职,责任也跟着消失了,况且还是数额如此之大的保单,如此怎能让人们能放心买保险呢?
朱女士是2016年买的保险,但早在2010年11月,银监会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银保驻点被取消,意味着保险公司的人根本不能在银行推销保险。保险公司违规,是想利用人们对银行的信任,而银行则难敌高额回扣的诱惑,便与保险公司联手架空了银监会的规定。也就是说,银行对此负有无法推卸的责任。
当初,朱女士也知道自己购买的是保险产品,只是推销员承诺的完全不是事后表现出来的样子。现实中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也成为很多人对保险公司的“槽点”。有些推销员为了销售产品,甚至已经用上了蒙骗手段,敢把保险中根本没有的项目都承诺给客户。可要说这是推销员自己的所作所为,其实也没有什么可信度。有什么样的推销环境,才能熏陶出什么样的推销员,或许业内潜规则如此,或许企业暗示、默许,甚至教给推销员们这些“推销伎俩”。更何况,用人单位永远无法与职工的所作所为撇清界限,而是必须对员工在职时的言行负责。所以一旦产生纠纷,于情于法保险机构都不能将责任完全推给推销员个人。
商业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国人的保险意识也在国际上处于落后地位,这不仅是观念的问题,更是因为很多人早期在愿意尝试购买商业保险后,都有了被欺骗的感觉。保险的本意当然是好的,只是多年来,国内的保险行业乱象丛生,有的保险公司为了自身利益,不惜采取多种手段欺骗客户、无视规定、搞恶性竞争,加上新闻中时有行业负面新闻被爆出,如此作为,不仅损伤了客户的利益,影响了人们对商业保险的看法和态度,更损伤了商业保险的名声,是拿保险行业的声誉和形象来透支,严重妨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商业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国人的保险意识也在国际上处于落后地位,这不仅是观念的问题,更是因为很多人早期在愿意尝试购买商业保险后,都有了被欺骗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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