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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虚拟货币”等非法集资 实为庞氏骗局

皖江晚报 2018-08-29 11:20 大字

近日,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五部门发布风险提示称,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

从去年开始,区块链和虚拟货币的概念就紧密相连。有关方面和学者都曾明确提示,区块链作为一种技术并不等于炒币。

8月24日,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再次发出风险提示,指出“虚拟货币”等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

这类行为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首先是网络化、跨境化明显,即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

风险提示称,当前多数的“虚拟货币”等活动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如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在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提醒群众要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值得留意的是,这并非监管首次喊话提示虚拟货币风险,除了在2013年就曾明确比特币并非货币外,201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指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今年1月,央行营业管理部发布通知,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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