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持续完善资本市场制度规则
本报讯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近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证监会今年上半年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上半年,证监会共制定出台规章9件、规范性文件23件,并有5件规章履行了公开征求意见程序。
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下述几类:一是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开放需要,制定修改了相关制度规则。包括:制定《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四部规章,制定试点红筹企业发行上市、持续监管、保荐机构尽职调查、会计处理、存托协议指引以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暂行规定等十二部规范性文件。
二是积极完善上市公司制度,会同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制定了《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三是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制度体系,制定了《区域性股权市场信息报送指引(试行)》,充分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信息报送的“监管工具箱”作用。
四是进一步强化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集中发力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行业制度建设,密集出台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等,夯实新阶段证券期货行业规范发展的基础。五是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制度建设,修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和民用航空器实施细则》,进一步丰富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管的“工具箱”,为诚信监管装上“牙齿”。(记者张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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