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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薇“罚酒三杯” 卸任龙薇传媒法人,仍持95%股份

新安晚报 2018-08-09 10:50 大字

祥源文化被投资者索赔一事还未尘埃落定,月7日,有最新消息称,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统称“龙薇传媒”)发生法定代表人和高管变更,赵薇已完全退出龙薇传媒经营层面。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目前龙薇传媒的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彭胜凯。

发生改变的时间是7月30日,天眼查信息显示,当天,赵薇不仅卸任了龙薇传媒的法定代表人,也不再担任公司经理以及执行董事。

记者注意到,目前龙薇传媒的股东尚未发生变更,赵薇依然是龙薇传媒的大股东,持有95%的股份。在外界看来,此举意味着赵薇已退出了龙薇传媒的经营层面,但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却认为,这样的变更在一定程度上是赵薇推脱责任的表现。

资料显示,龙薇传媒成立于2016年11月份,注册资金200万元。2016年11月,龙薇传媒曾试图以高达51倍的杠杆率收购当时万家文化(现已改名为祥源文化)29.135%的股份。但此次收购并不如想象中的顺利。2017年2月,龙薇传媒融资遇阻,因而将收购的股份由1.85亿股调整为3200万股,总价款也从30.6亿元下降为5.29亿元。然而一个月后,收购却戛然而止。彼时,万家文化发布公告称,因龙薇传媒未提供股份过户所需文件,也未派人前来配合办理股份过户手续,万家集团向龙薇传媒转让约5%股权的交易尚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

但事实证明,在此过程中,龙薇传媒自有资金仅6000万元,大部分收购资金系向金融机构借款,且部分是用拟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向金融机构作质押融资而来。

而在其披露股权转让到终止此次收购行为的过程中,客观造成了万家文化股价暴跌,不少投资者因此损失惨重。11月,因龙薇传媒收购行为涉嫌信披违法,证监会对此立案调查。

2018年4月16日,证监会公布了对万家文化的处罚结果: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受到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其中黄有龙、赵薇、孔德永5年内禁入证券市场;万家文化、龙薇传媒均被处以60万元罚款,并被警告及责令改正。在证监会处罚公布后,担任港股上市公司顺龙控股董事会主席一职的黄有龙辞任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职务。

虽然已是顶格处罚,但上述处罚决定仍被业内解读为“罚酒三杯”,寓意处罚力度轻,资本市场犯错成本低。

但一切才刚刚开始。7月18日,投资者状告赵薇夫妇并索赔案在杭州中院首次开庭。截至目前,已有数百名投资者向法院递交了诉讼材料。

对于此次龙薇传媒法人的变更,有投资者担心案件会受到影响,对此,宋清辉直言,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并不会影响投资者的索赔。宋清辉表示,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须在公司经营中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

“赵薇仍是公司最大股东,且做过法定代表人,并不会因为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逃避掉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宋清辉说。

综合《证券日报》《法制晚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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