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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不能“躺着赚钱”了

兰州晚报 2018-07-02 03:31 大字

6月29日晚上,央行发布通知,宣布将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逐步提高至100%。这是国务院部署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央行第一次对支付机构100%集中交存备付金提出明确的时间表。对于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来说,这意味着即将彻底告别躺着赚备付金利息收入的好日子。据业内人士表示,此前大型支付机构利息收入可以达到百亿元。

备付金将实现100%交存

所谓备付金,通俗来讲就是在网上购买商品或服务时,由客户支付的货款,在客户收到货并且做出确认之前,一直存放在支付机构账上的资金。

2017年1月,央行发布《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称,自当年4月17日起,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2017年12月,央行要求,2018年起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将由现行20%左右提高至50%左右。6月29日晚间,央行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了交存比例。根据通知要求,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实现100%集中交存。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要求支付机构应根据与中国银联或网联清算的业务对接情况,于2019年1月14日前在法人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立“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并于开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原委托备付金存管银行开立的“备付金交存专户”销户。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的资金划转应当通过中国银联或网联清算办理。而据央行去年的通知,自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

备付金分散存放的四个风险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8)》指出,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非银行支付机构243家。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业务金额占网络支付总业务金额的比重分别为26.9%和73.1%。央行方面曾指出,客户备付金分散存放主要有四方面风险:一是客户备付金存在被支付机构挪用的风险;二是一些支付机构违规占用客户备付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高风险投资;三是支付机构通过在各商业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办理跨行资金清算,超范围经营,变相行使央行或清算组织的跨行清算职能;四是客户备付金的分散存放。

“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和银行结算的利息收益是按照日均资金沉淀量,按照协议存款的方式计算的。这意味着,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沉淀量越高,银行给予的利息就越高。”上述支付机构人士表示,协议存款的价格区间基本是在年化3%左右,高的可以达到4%以上,“二线支付机构备付金的日均沉淀量就可以达到30亿—50亿,也就是说一家二线支付机构一年在银行获得备付金利息就达到1亿以上,远比外界估算的要高。更不要说支付宝、财付通这样的行业巨头。上海一家支付机构人士告诉记者,其每年利息收入大约1亿元。据其了解,大型支付机构利息收入可以达到百亿元。显然,对于支付机构而言,当备付金实现100%交存,这种“躺着也能赚钱”的好日子也就彻底终结了。据《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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