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钱袋子” 千万别上当
人民币知识
(一)人民币防伪特征识别技巧
哪些单位可以没收、收缴假币?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没收假币,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可以收缴假币,除以上单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没收和收缴假币。
哪些金融机构可以鉴定货币真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以及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业务机构可以进行货币真伪鉴定。
对银行收缴假币有异议时应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持有人可以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经鉴定是假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币没收收据》。经鉴定是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
(二)201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
100元纸币票面特征
201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在保持200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规格、正背面主图案、主色调、“中国人民银行”行名、国徽、盲文和汉语拼音行名、民族文字等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图案做了适当调整,对整体防伪性能进行了提升。
201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正面图案:票面中部增加光彩光变数字“100”,其下方团花中央花卉图案调整为紫色;取消左下角光变油墨面额数字,调整为胶印对印图案,其上方为双色横号码;正面主景图案右侧增加光变镂空开窗安全线和竖号码;右上角面额数字由横排改为竖排,并对数字样式进行了调整。
201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背面图案:票面年号改为“2015年”;取消了右侧全息磁性开窗安全线和右下角防复印图案;调整了面额数字样式、票面局部装饰图案色彩和胶印对印图案及其位置。
201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真伪辨识:一看光变镂空开窗安全线。这条宽4毫米的安全线位于钞票正面右侧,相当显眼,当观察角度由直视变为斜视时,安全线颜色由品红色变为绿色;透光观察时,可见安全线中正反交替排列的镂空文字“¥100”。二看光彩光变数字。在钞票正面中部印有光彩光变数字“100”,垂直观察票面,数字“100”以金色为主;平视观察,数字“100”以绿色为主。随着观察角度的改变,数字“100”颜色在金色和绿色之间交替变化,并可见到一条亮光带在数字上下滚动。三看人像水印。人像水印位于钞票正面左侧空白处。透光观察,可见毛泽东头像。四看胶印对印图案。在钞票正面左下方和背面右下方,两面都有数字“100”的局部图案。透光观察,正背面图案就可以组成一个完整的面额数字“100”。五看横竖双号码。钞票正面左下方采用横号码,其冠字和前两位数字为暗红色,后六位数字为黑色;右侧竖号码为蓝色。六看白水印。位于钞票正面横号码下方。透光观察,可以看到透光性很强的水印面额数字“100”。七摸雕刻凹印。钞票正面毛泽东头像、国徽、“中国人民银行”行名、右上角面额数字、盲文及背面人民大会堂等均采用雕刻凹印印刷,用手指触摸有明显的凹凸感。
(三)冠字号码查询为手段的
假币纠纷解决机制
根据人民银行总行的统一部署,山东省积极推进冠字号码查询工作,所有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对外支付的现金已经实现冠字号码自动采集和查询,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省、市、县三级实现互联互通。
金融消费者(以下称查询人)在金融机构办理现金取款业务后,对现金真伪存在异议,经金融机构进行真伪识别确认是假币的,金融机构负有告知消费者通过冠字号码查询功能判别假币是否由其付出的义务。查询人可向办理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网点(以下称“查询受理单位”)提出冠字号码查询业务申请,以确认假币是否由该金融机构网点付出。
根据总行制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解决涉假纠纷工作指引》规定,查询人应在办理取款业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含取款当日),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台胞证或护照等)、假币实物或《假币收缴凭证》、办理取款业务的证明资料(银行卡、存折、取款凭证等),到查询受理单位填写提交《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申请表》申请查询。查询人如委托第三方代理查询,代理查询人除应提供上述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有效合法证件。
对于符合规定的查询申请,查询受理单位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时间的,应提前告知查询人。对于提供证明材料不完备的查询申请,查询受理单位应当面告知查询人补齐相关材料,不得无故拒绝受理查询申请。查询申请超过申请时效,查询受理单位不予受理查询申请。
打击地下钱庄
(一)什么是地下钱庄
地下钱庄是民间对从事地下非法金融业务的一类组织的俗称,是指不法分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跨境汇款、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非法金融组织。
地下钱庄从事洗钱等犯罪活动,涉及毒品、赌博、偷逃税款等方面,看起来似乎离我们很遥远,但实际上,地下钱庄以各种形式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通过地下钱庄收付贸易、投资款项,不用提供审查材料,手续简单,可以规避外汇审查管制、偷逃税款。再如,我国资本项目尚未完全放开,境内个人购汇还不允许用于境外购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资本项目业务。但由于有的个人不了解外汇相关政策,或者存在不理性的投资心理,面对地下钱庄鼓吹的效率及服务诱惑下铤而走险。
(二)地下钱庄常见操作形式
“境内外对敲”:在境内向地下钱庄控制账户支付人民币,地下钱庄在境外给付外汇。
“境内POS机解码境外套汇”:不法分子把境内POS机通过解码拿到境外,用人民币银行卡刷卡套取外汇。
“黄牛倒卖”:不法分子专门向个人或企业收购外币现钞,倒卖给外币现钞需求者,从中获利。
(三)地下钱庄危害
1.危害经济秩序
地下钱庄绕开了外汇管理的防火墙,为“热钱”进出国内资本市场开辟了一条无形通道,严重扰乱了国家经济金融秩序。
地下钱庄阻碍了宏观金融与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导致金融监管虚置,不利于国际收支统计的准确性。
地下钱庄严重影响了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货币业务的开展。
2.使国家税收蒙受极大损失
地下钱庄为众多企业偷逃税费提供了资金外逃的地下通道,使国家税收蒙受极大损失,侵蚀了国家的财政基源。
3.为洗钱提供便利助长犯罪
地下钱庄为具有洗钱需求的犯罪分子服务,导致贪污腐败、行贿受贿、侵吞国有资产以及走私、贩毒、骗税等犯罪活动中获取的收益披上貌似合法的外衣,必将助长上游犯罪行为。
(四)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
外汇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1.对地下钱庄经营者,构成非法经营罪,法院根据其犯罪金额、犯罪情节进行相应刑事处罚。
2.对通过地下钱庄收付资金的当事人,违反了《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印发)第三十二条“……其他境内机构、居民个人、驻华机构及来华人员只能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和售汇”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三十条“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的规定,涉嫌非法买卖外汇,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处罚。
打击网络炒汇
网络炒汇,就是借助网络进行的外汇保证金交易。外汇保证金交易又称按金交易,是投资者以自有资金作为担保,参与的具有杠杆交易性质的外汇合约交易。1994年8月,证监会、外汇局、工商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中规定:“一、凡未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且未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金融机构、期货经纪公司及其他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二、各金融机构、期货经纪公司及其它机构从事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必须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各地超越权限擅自批准的,一律无效。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一律不得经营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
近年来,网络炒汇快速蔓延,很大程度上在于“黑平台”背后已经形成日益完整的产业链条。“黑平台”的层层陷阱,少数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为虎作伥,让众多投资者难以招架。这些陷阱包括借着虚构的境外金融背景来“拉大旗作虎皮”、用所谓的接受境外金融监管为平台背书、打着“躺着挣钱、稳赚不赔”的旗号蒙蔽投资者。不少投资者因此蒙受巨大损失,甚至是倾家荡产。
2017年,网络炒汇频频东窗事发,从IGOFX外汇交易平台中国区总代理卷款跑路,到云南万世吉、浙江衢州CAN被举报侦办。这些网络炒汇平台有一个共性,就是借用“互联网+外汇”的概念,利用大众对外汇市场、外汇交易普遍不了解的心理,打着“外汇买卖”的旗号,伪装成正规合法的外汇交易平台,迷惑普通交易者,设下“骗局”,以侵吞投资人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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