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台楼市新政遏制炒房:首套房取证满4年方可买第2套
26日下午,长沙市宣布升级楼市调控政策,从项目监管、土地出让、购房资格、户籍管理、打击炒房等方面对楼市进行全面调控,保障刚性购房需求,遏制投机炒房,自本月26日起全面施行。
根据长沙市政府办公厅今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共有9条具体措施,分别是:加强项目监管,加快房源入市;严格落实年度土地出让计划,优先保障住宅用地供应;在长沙市限购区域(除浏阳市、宁乡市以外的行政区域)内,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买资格审查;加强市外迁入人员户籍管理;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炒作;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从严从紧;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格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其购房资格、住房公积金使用可不受限制,但须取得市组织人事部门认定;要求各区县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具体来看,在购房资格方面,长沙市规定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在打击“捂盘惜售”方面,长沙市规定在建楼盘已达到预售条件的,必须在3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已办理价格监制的,必须在2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已办理预售许可的,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
(原标题:《长沙出台“楼市新政”遏制投机炒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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