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24年后,国地税再合并纳税人不用再“两头跑”,避免了“两头查”
6月15日,36个国地税合并后省级新税务机构的统一挂牌,意味着时隔24年,国税和地税合并拉开了大幕。有关专家认为,国税地税重新合并,受益于技术条件的改善,也是历史的选择。对于普通的纳税人来说,国地税机构的合并,从根本上解决了“两头跑”和“两头查”的问题,切实维护了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不断减轻办税和缴费负担,促进营商环境的优化。
本报记者梁敏整理
国地税机构合并后
实行双重领导管理
今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炉。方案提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在今年6月1日召开的高层座谈会议释放出国地税合并提速推进的积极信号,事实上,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已经召开多次内部调研、培训、座谈会,内部传达精神、征求意见和研讨细节。据了解,为了推进改革,国家税务总局从各司局、各级税务机关抽调骨干组成了机构改革工作小组,两个多月来,作为税务机构改革的“司令部”,夜以继日研讨加班已成为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大楼的常态。
业内专家指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不只是国税地税机构的合并,也是税务部门领导体制、运行机制、管理方式、职能职责的一场深刻变革,更是执法和服务标准、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大统一。既需要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一往无前的魄力,也需要“绣花针”精神的层层落实。
受益于技术发展
也是历史的选择
1994年以前,中国财政体制采用“包干制”,地方财政每年仅向中央缴纳定额的财政税收。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地方采用减免企业税收的方式,截留经济发展成果。这导致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中央财政占整体财政收入的比重双双下降,也使得中央财政事权下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面临资金匮乏的局面。
为了缓解这一局面,1994年国家实行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通过设立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保持稳定的税基,改变了中央向地方要钱的被动局面。
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指出,实行分税制,就是为了防止地方局部利益形成收入混库,使当时的国家改革意图不能得到落实。
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认为,随着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的飞速发展,国税地税合并后,依然可以保证中央和地方税收不混库,把两者的财力分配做到位。
24年后,国税地税重新合并,受益于技术条件的改善,也是历史的选择。
利于减轻缴费负担
优化营商环境
“我们这边国税局和地税局,相隔大概有40分钟车程。忙的时候,一个纳税人少则排两个小时,多则排半天,这样一来,他从国税局办完业务再去地税局,可能就要花上一天时间了。”此前有媒体报道网友呼声,反过来想,纳税人遵从成本高了,征管机构的征收成本自然也不会低。
因此,本次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纳税人无疑是最大的获益者。合并国税地税机构,从根本上解决了“两头跑”“两头查”的问题,切实维护了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减轻办税和缴费负担,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从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关注点出发,业内指出,国地税机构合并后,征管职能的转变和纳税人的便利提升是两大看点。
具体而言,在本轮改革中,新税务机构将接收社保等多个国家非税收入征管职能。
“这意味着社会保险费等非税收入将由各部门自行征收管理改为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管理,这是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的重大转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说,改革无疑将使非税收入和社保收入在制度上更具规范性,在执行上更具刚性,不但有利于降低征管成本、提升征管效率,而且将为未来税费制度改革,统一政府收入体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基础。
据中新社、经济参考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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