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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购房“热”你跟风了吗?

天水晚报 2018-06-13 09:46 大字

案例:吕某出于投资目的,与国内某房产经纪公司签订合同,委托该公司购买位于A国一处公寓套房,并支付了购房款58万元。一个半月后,满以为只要坐等拿房产证的吕某却接到了通知——无法完成交易。按照合同约定,吕某要求房产经纪公司全额返还购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房产经纪公司表示同意,承诺尽快退款。可左等右等,吕某的户头迟迟没有进账,只好打起了官司。经法院查明,被告房产经纪公司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国内,不包括A国,在与原告吕某签订合同后,被告委托了A国的第三方房屋中介购买。由于A国房屋中介操作失误,最终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房产经纪公司返还58万元购房款,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10%的违约金,即5.8万元。

■法官提醒:海外房地产市场对中国客户来说,既复杂,又陌生。面对不同的国家、不同的语言、不同的法律体系以及不同的市场规则,中国买家切勿盲目跟随所谓的海外购房“热”,应综合考虑自身需求、考量购房风险做出理智决定。

(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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