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并购重组“非交易过户”渠道打通
今年以来,上市公司收购新三板公司的案例越来越多。但相关的规则空白一直成为横亘在交易双方之间的难题。近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一则新规,对长期“无法可依”的并购重组业务明晰了相关细则。
在相关规则空白的情形下,“分批次”通过盘后大宗交易的方式完成收购可谓一个非常聪明的办法。但是,并购重组想要通过非交易过户的限制是非常严格的,新三板曾经出现过因该项规则空白而导致收购失败。
上述问题近日得到了解决。全国股转公司与中国结算公司联合发布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业务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这是新三板市场继集合竞价、盘后大宗、做市交易等一系列的交易方式之后,线下协议转让的制度空白得到填补。
《暂行办法》规定,该办法公布之日起,挂牌公司收购及股东权益变动、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股份转让、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挂牌公司、股东间履行业绩承诺及补偿等特殊条款、行政划转股份等五种特定事项,将通过线下渠道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完成。
《暂行办法》还对转让价格作出了不同于盘后大宗交易的规定:“转让价格不低于协议签署日该股票前收盘价的50%或当日最低成交价中的较低者;转让协议签署日该股票无收盘价的,应当以最近一次发行价格、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格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等为参考,合理确定转让价格。”
据《上海证券报》
新闻推荐
新华社沈阳电(记者汪伟)针对部分区域出现房价过快上涨的情况,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