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财经新闻> 正文

防范交易风险 审慎选择中介

南充晚报 2018-06-01 09:01 大字

房地产中介行业是房地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活跃房地产市场、 促进房屋交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存在着证照不全、经营行为不规范、 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问题。为此, 请广大群众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审慎选择合法合规的中介机构。

一、根据建房【2016】168号文件规定,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按规定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全面推行交易合同网签制度, 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可进行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

二、 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规范承接业务。中介机构在接受业务委托时,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并归档备查,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中应当约定进行房源信息核验的内容, 中介机构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三、 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加强房源信息尽职调查。 中介机构对外发布房源信息前, 应当核对房屋产权信息和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房屋状况说明书要标明房源信息核验情况、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编号、 房屋坐落、面积、产权状况、挂牌价格、物业服务费、房屋图片等。 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内容真实、全面、准确。

四、 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有规范的价格行为。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由当事人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 中介机构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法律法规,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识全部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各项服务均须单独标价。中介机构不得实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

五、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得诱导、唆使、协助交易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低报成交价格; 不得帮助或唆使交易当事人伪造虚假证明,骗取税收优惠。

六、 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邹梅)

新闻推荐

一二线城市租房逐步“高端化”,控租金成为调控新风向

随着部分一二线城市房屋租金的上涨,“控租金”的声音开始发酵。一二线城市租房逐步“高端化”,控租金成为调控新风向...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