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保险保障基金六项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网站8日消息,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对保险保障基金六项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四项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
保险保障基金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包括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等内容。免征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包括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在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和破产救助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在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过程中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等内容。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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