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财经新闻> 正文

8个月操纵39只股票 非法获利4300多万元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被罚没1.29亿

桂林晚报 2018-05-08 10:24 大字

廖英强(资料图)

昔日“财经网红”、上海某财经频道《谈股论金》节目嘉宾主持人廖英强被证监会开出了1.29亿元的巨额行政处罚罚单。

5月6日晚,记者从证监会获悉,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荐股后的下午或次日集中卖出。证监会认定,廖英强的行为构成“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证监会决定,对廖英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两倍罚款,合计罚没1.29亿元。

1利用个人影响力推荐股票

2012年2月至2016年4月,廖英强在上海广播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节目担任嘉宾主持人。《谈股论金》作为第一财经证券类品牌节目,始终保持较高人气,收视率稳定。廖英强还从2014年9月开始担任第一财经频道周播节目《谈股论金之英强开讲》的嘉宾主持。上述两档节目在上海地区的收视率均高于同时段所有频道财经类节目在上海地区的平均收视率。

廖英强作为大股东的上海股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轩文化)通过“爱股轩”网站的APP,以解盘视频“金钱风暴”“股动钱潮”等节目以及新浪微博、博客、土豆网等互联网平台进行推广和宣传。2015年,股轩文化在上海举办多场培训讲座,讲座视频放在“爱股轩”网站上,以提高股轩文化知名度。随着股轩文化推广活动的开展,廖英强也积累了一定粉丝,其博客点击率很高。

廖英强通过在电视台主持高收视率的证券类品牌节目积累名气和受众,再辅以互联网各类平台宣传和推广,开办培训讲座等形式,具有了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这位1970年1月出生的天津汉子,在上海滩有了自己的小圈子。

公开报道显示,交易日的每天上午,廖英强都会坐在办公桌的电脑前分析当天的走势。而两小时的股评节目《谈股论金》吸引了众多的观众,廖英强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趣幽默风格,枯燥单调的数字曲线和技术讲解在他口中变得妙趣横生、引人入胜,被粉丝戏称为“讲投资的郭德纲”。

据统计,廖英强在各类社交媒体、音视频平台上的培训讲座吸引了大量的粉丝,节目上线后的8个月时间里,他的收听量达到了3200万次。从2011年开博至今,已经拥有1.3亿的点击量。

在证监会行政处罚落地之前,2015年9月就有散户举报廖英强非法推荐股票,理由是“忽悠”老股民购买炒股书籍和视频,利用股民非法推荐股票。

213个证券账户操纵39只股票

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书中显示,2015年3月至11月期间,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发布了含有荐股内容的博文60篇,平均点击次数为110399次,在其微博、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公开评价、推荐“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共46次,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公开荐股下午开盘后或次日集中卖出相关股票,违法所得共计4310.48万元。

在操纵39只股票期间,廖英强控制使用了其本人及“张某萍”等13个证券账户。

以“佳士科技”为例,2015年8月27日、2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佳士科技”,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佳士科技”158.73万股,买入金额2842.88万元,荐股后卖出158.73万股,卖出金额3052.10万元,扣除交易税费后赢利188.48万元。

记者在新浪微博中搜索“廖英强”发现共有20个个人微博号,“谈股论金———廖英强”、“爱股轩———廖英强”、“一财廖英强”……粉丝最多4万,最少59,其中只有一个“谈股论金———廖英强”为大V认证,粉丝4万余人。随后记者分别在廖英强的个人微博中查询“大连国际”、“清新环境”等涉事期间其推荐的股票,发现所有内容均被删除。现有微博最后一条为4月12日发布的“纯碱价格上涨”、“维生素A价格上涨”的荐股信息。

证监会表示,以上事实有相关合同、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银行账户资料、证券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证监会指出,廖英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中第(四)项“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情形。而据媒体报道,廖英强早在2017年3月就曾被媒体报道涉嫌“抢帽子”交易。

所谓“抢帽子”交易是指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并对该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以便通过期待的市场波动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

对于上述违规事实,廖英强并未直接认罚,其提出申辩称,“绝大部分股票的走势,验证了其技术分析和判断,其荐股行为具有合理性和准确性”。

不过,上述申辩均被证监会驳回,不予采纳。证监会决定,对廖英强没收违法所得4310.48万元,并处两倍罚款8620.95万元,合计罚没1.29亿元。

■相关链接

多名股市“黑嘴“抢帽子”交易被罚

据记者统计,这已经不是第一起证券从业人员提前买股,再利用电视、微博等方式公开评价其买入个股,“忽悠”散户“抬轿子”。

2016年7月,中国证监会就通报了针对国开证券经纪人朱炜明的行政处罚案。

证监会官网披露的细节显示,朱炜明其父朱某荣、其母孙某英和祖母张某英都于朱炜明所在营业部开立上海股东账户和深圳股东账户,而朱炜明实际控制朱氏账户组。朱炜明在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期间,控制朱氏账户组买卖海螺型材、神剑股份、襄阳轴承等共计132只股票,赢利452.67万元。

令人诧异的是,朱炜明操纵手法与廖英强如出一辙,其在“谈股论金”栏目中通过明示股票名称或描述股票特征的方法公开“荐股”。

2011年8月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对人称“股神”的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建中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逾1.25亿元。这也成为A股市场“抢帽子”第一判。

此外,还有多名类似“黑嘴”遭遇行政处罚。如2012年证监会曾通报原海通证券机械行业首席分析师叶志刚“抢帽子”案。除没收违法所得32.58万元并处100万元罚款外,叶志刚还受到5年市场禁入的处罚。

据新华社报道,近年来“抢帽子”操纵案件呈现三大特点。

首先,涉案者善于借助主流媒体影响市场。朱炜明案中,“谈股论金”是知名证券类谈话节目,收视率在证券节目中长期排名靠前,受众广、影响大。

其次,荐股渠道向各类新兴媒体渗透。借助博客、微博等社交工具精准、高效传播的优势,一些所谓“大V”以节目嘉宾身份亮相,利用其高人气大肆推荐股票,误导投资者的同时谋取私利。

再次,反向交易隐蔽性强。例如,为逃避查处,朱炜明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先建仓布局,后配合其荐股行为进行反向交易。

据《法制晚报》、《北京商报》

新闻推荐

“独角兽”药明康德5月8日上市

A股首只“独角兽”将正式闪亮登场。据药明康德公告,公司将于2018年5月8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603259”。市场人士认为,近来新股表现不错,药明康德又颇为“重量级”,不太可能在极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