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迎来强监管:实业板块和金融板块需隔离
新任中国人民银行易纲首秀时所说的三块监管短板,正在一步步补齐。
在3月28日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已经通过。
“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尽快补齐监管短板。进一步明确“监管姓监”,优化监管力量,严格监管执法,抓紧出台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指导意见、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等审慎监管基本制度。”易纲3月24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谈及如何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时如是说。
如何对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中央深改委上述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监管短板,明确企业投资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强化股东资质、股权结构、投资资金、公司治理和关联交易监管,加强企业与金融业的风险隔离,防范风险跨机构跨业态传递。
“在此之前,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管理,如设立、认购、受让股份等,都是由机构所属监管部门自行制定,比如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和此前刚出炉的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但近年出现了非金融机构盲目投资、参股甚至控股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情况,监管就出现了空白。” 某股份制银行战略规划部人士对澎湃新闻表示。
虽然指导意见还未对外公布,但实际上金融监管部门从去年四季度开始,已经多次对严格限制和规范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做出表态。
去年11月初,时任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撰文称,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金融机构股东资质管理,防止利益输送、内部交易、干预金融机构经营等行为。建立健全金融控股公司规制和监管,严格限制和规范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从制度上隔离实业板块和金融板块。
一个月后,周小川再度撰文称要尽快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避免监管空白,搞金融的都要持牌经营,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
而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央行系统“两会”代表在提案中建言,要加强对金融控股集团、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的监管。
“部分非金融企业热衷于投资金融业,风险隔离机制缺失,风险隐蔽性强,不当干预金融机构经营,一些领域金融风险有所累积和暴露,严重损害了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权益。”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金鹏辉认为。
事实上,非金融机构、尤其是互联网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的监管问题早已进入监管部门的视野。
2016年6月,周小川在被IMF总裁拉加德问及“否希望加强阿里巴巴的监管”时,他表示,央行鼓励互联网公司发展,但当它们开展金融业务时,在当前的情况下,它们需要遵守现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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