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涉农企业上市最高奖励280万元
为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信用不健全和资金供给不足等问题,有效增强金融助力脱贫攻坚、农村“三变”改革和农村经济加快发展的作用,西安市出台《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强“三农”金融服务实施意见》。记者27日从市政府获悉,到“十三五”末,全市将构建金融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金融资源大幅增加、融资渠道更加多元、金融服务普惠便捷、金融风险防范有力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据了解,西安市将鼓励银行支持“三农”发展,对于设立“三农”专营机构的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
同时,拓展农村金融服务网络。鼓励银行机构在县域和网点空白的乡镇设立分支机构。对于在西安市农业产业占比较高的区县新增设分支机构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支持银行机构通过POS机、自动取款机、网上银行、微信支付、惠农金融服务点等多种形式延伸服务设施和服务能力。
在农业产业占比较高的区(县)设立村镇银行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新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租赁等法人机构,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的补助100万元;超过1亿元的按照《西安市加快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扶持办法(暂行)》分档给予补助。
《意见》提出,扩大涉农企业债券融资规模,对涉农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票据等方式融资,单户企业发债规模年度累计在5000万元以上的,集合企业发债规模年度累计在2亿元以上的,按融资额的0.2%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组织开展“优秀券商下基层”活动,积极培育优质农业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大户等规模化农业经营实体,通过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加快发展。对西安市辖区内涉农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实现上市的,分阶段给予奖励,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最高奖励280万元;创业板上市的最高奖励180万元;境外上市的最高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分阶段给予50万元奖励;对成功推荐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主办券商,给予每家10万元费用补贴。(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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