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也该打击假新闻黑公关ofo小黄车呼吁保护创业环境
2017年12月18日,法制晚报与北京青少年网络文化发展中心专门在北京举办了“大咖谈治理网络雾霾”直播访谈。
3月15日,ofo小黄车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出声明,呼吁打击网络谣言及黑公关,并向商业与科技创新创业领域同行倡言:拒绝黑公关,共同营造健康的舆论和商业环境。声明称,ofo创立三年来所遭遇的谣言攻击,同样可能发生在任何一家创业公司身上,中国的创新创业环境,亟待得到与消费者权益同样力度的保护。
1 呼吁抵制网络黑公关
在此前的3月13日,ofo刚刚宣布完成E2-1轮8.66亿美元融资,创下共享单车行业单笔最高融资纪录。ofo表示,谣言从未真正阻碍ofo的发展,ofo始终有充分的信心、充足的资金和清晰的战略,在共享出行领域不断创新。
ofo在声明中称:“每逢重大发展节点,总有谣言相随。”去年以来,网上针对ofo持续大量出现“资金链断裂”等传言。声明还写道:“每一次融资、新车发布、大型活动,都会遭遇一轮舆论攻击。”
经过长期搜集整理,ofo方面发现,系列攻击“有着明显的组织计划特征和幕后操作痕迹”。相关“黑稿”针对ofo发展节点规模化出现,发布时间集中、发布渠道重复、行文风格一致。部分带有明显硬伤的稿件,甚至直接刊发在与ofo竞品的投资方有着密切关系的媒体或自媒体上。
在此次声明中,ofo认为,网络黑势力的横行泛滥,绝不止事关ofo 一家公司的毁誉,终究会阻碍中国创新创业整体成长。ofo因此在3·15这一天发出声明,恳请国家司法执法机关深入调查、打击网络谣言,并呼吁各界共同抵制网络黑公关。2 网络黑公关已经职业化
实际上,网络黑公关已呈现职业化、专业化、组织化特征。一个典型的案例就是,从去年6·18 开始,阿里遭到网络舆论的不断冲击,尤其在天猫“双11”等大型活动前,阿里遭遇近500个账号在同一时间段持续发出网络攻击文章,超过9700多篇。其中,以所谓“二选一”和“垄断”为由恶意攻击阿里巴巴的达4600余篇。
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储殷分析,这些话题新颖夺目、动作整齐划一、操作风格井然有序,能有这么多账号在同一时间段,持续发出近万篇相关网帖,而且攻击时间总能踩在阿里大型活动、财报发布、新业务启动节点。如果不是消费者网络维权的组织程度有了成建制的飞跃,那便是阿里碰上了专业水军,而且是“污水”水军。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创新与竞争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姚琦认为,市场竞争让习惯于混淆视听或是采取其他非正常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企业显出原形。他表示,当前利用互联网手段开展商业诋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软文等规模化违法现象愈演愈烈,很大程度上就是某些商家的市场策略,但这属于非正当竞争手段。
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永强则表示,基于互联网传播迅速、转载方便、身份隐蔽等特性,利用社交媒体等信息网络方式发帖发文章抹黑对手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不正当竞争方式,尤其在互联网行业更是如此,这种行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其对市场经济产生的严重后果是不可估量的。3 网络雾霾游走法律边缘
网络诽谤信息容量大、传播速度快、散布范围广、制作成本低,使其具有见效快、性价比高的特征,深受违法分子欢迎。又因为网络诽谤的发帖隐性强、深度取证难、控制难度大、维权投入高等原因,受到网络诽谤侵害后,维权投入的成本过高,就算花出抹黑十倍的成本,恶劣影响也很难根除。储殷直言,“我国黑公关走得太早,路子太野,没有吃相了,吃相太难看了。”
谈到涉嫌“黑公关”的企业花数百万元雇佣研究机构撰写抹黑竞争对手的“黑报告”、批量注册账号发表自媒体文章抹黑对手等手段,不少专家认为,这已游走在法律边缘。储殷表示,“这已经不是言论自由的问题,是完全侵犯商誉的犯罪行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曾文远博士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1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很可能涉嫌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其中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知名媒体人秦朔也公开呼吁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调查互联网“黑公关”。他呼吁,互联网企业要对公司的市场和公关部门订立约束性要求,恪守商德;公关公司和互联网新媒体,也要依法依规,严格自律。“如果对‘黑公关、谣言、水军\’等问题不加以共治,全行业都将受辱蒙羞,将来不知道会出现什么违规违法、让世界耻笑的闹剧丑剧。” (本报记者)
ofo声明全文
呼吁3·15调查打击网络黑公关
保护中国创新创业环境
ofo创立三年来,每逢重大发展节点,总有谣言相随。每一次融资、新车发布、大型活动,都会遭遇一轮集中舆论攻击。
我们经过长期搜集整理发现,针对ofo的谣言攻击有着明显的组织计划特征和幕后操作痕迹。相关“黑稿”针对ofo发展节点规模化出现,发布时间集中、发布渠道重复、行文风格一致。部分带有明显硬伤的稿件,甚至直接刊发在与ofo竞品的投资方有着密切关系的媒体或自媒体上。
谣言从未真正阻碍ofo的发展。ofo始终有充分的信心、充足的资金和清晰的战略,在共享出行领域不断创新。但网络黑势力的横行泛滥,绝不止事关ofo一家公司的毁誉,终究会阻碍中国创新创业整体成长。ofo三年来所遭遇的谣言攻击,同样可能发生在任何一家创业公司身上,中国的创新创业环境,亟待得到与消费者权益同样力度的保护。
我们因此在3·15这一天,向全社会呼吁保护创新创业环境、维护创业者权益。并恳请国家司法执法机关深入调查、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舆论空间;更向商业与科技创新创业领域同行倡言:拒绝黑公关、抵制网络黑势力,共同营造健康的舆论环境与商业竞争关系,共同推动中国科技创新创业的良性高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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