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完善方案出炉证监会就修改内容向社会征求意见
市场期待已久的退市制度完善方案终于出炉!中国证监会2日发布消息表示,证监会拟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进行修改,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形成优胜劣汰的上市公司退市机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发挥资本市场基础功能,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近日,就修改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提到,此次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沪深证券交易所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的决策主体责任。增加一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实施规则”。同时,删除原来有关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具体情形的规定,以及相应的终止上市例外情形、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的规定。
二是对新老划断作出安排。新规定施行前,上市公司已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已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适用原规定。除上述情形外,上市公司在新规定施行前发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暂停上市、终止上市,适用新规定。
证监会表示,在完善重大违法行为退市制度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对财务状况严重不良、长期亏损、“僵尸企业”等符合退市财务指标企业的退市执行力度,促进上市公司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夯实内在可持续发展基础,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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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公募基金服务个人养老投资
证监会正式发布养老目标基金指引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2日说,近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支持公募基金行业服务个人投资者养老投资,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分析认为,这一重磅指引的发布是基金行业服务个人养老金的里程碑。
高莉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说,养老目标基金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在发展初期主要采用基金中基金形式运作,通过在大类资产和基金经理两个层面分散风险,力求稳健;二是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波动风险,力争获得长期收益;三是设置封闭期或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避免短期频繁申购赎回对基金投资策略及业绩产生影响;四是鼓励基金管理人设置优惠的费率,让利于民,支持投资者进行长期养老投资。
高莉说,当前推出养老目标基金,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据她介绍,指引于2017年11月3日至11月1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反馈意见情况看,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当前制定指引并推出“养老目标基金”,有利于发挥公募基金专业理财在居民养老投资中的作用;形成专门养老投资的基金产品类别,便于投资者识别选择投资;有利于养老目标基金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合新华社、《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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