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新闻> 财经新闻> 正文

海南: 购买商铺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

来宾日报 2018-02-07 12:29 大字

海南省购买商铺、办公用房、产权式酒店客房等商业性质房产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据介绍,为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海南省对部分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了明确和调整。按照规定,职工家庭购买商品住宅(含普通住宅、低层住宅、公寓)及政策性住房等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但是,职工家庭购买商铺、办公用房、产权式酒店客房等商业性质房产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此外,职工在非实际工作地租住住房,其实际工作地及租房所在地均无自有住房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出所租住住房租金。

去年以来,海南省在公积金政策方面调整频频:11月28日起,海南停止执行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11月1日起暂停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4月15日起,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4月1日起,海南省取消重大疾病及支付学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

新闻推荐

“中国式支付”在全球成功逆袭

在罗瓦涅米,支付宝标识被设在店铺显著位置。随着中国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应用普及,基于手机的支付方式正在走进生活的每个角落。芬兰小城罗瓦涅米是著名的北极旅游城市,近年来吸引了越来越...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