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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对通道业务动真格 信托业的半壁江山“大势已去”?

澎湃新闻 2017-12-30 12:37 大字

监管部门对于信托行业“去通道”动真格了。

所谓银信通道业务,是指在银信类业务中,商业银行作为委托人设立资金信托或财产权信托,信托公司仅作为通道,信托资金或信托资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均由委托人决定,风险管理责任和因管理不当导致的风险损失全部由委托人承担的行为。

政策层面,从2017年11月的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规范通道业务,到12月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55号文”)明确定义“什么样的通道业务不能做”,“通道之门”似乎正逐渐向银行和信托公司缓缓合上。

事实上,就信托业的通道业务规模而言,已然占到行业资产规模总量的半壁江山。不过,由于在通道业务中,信托公司仅扮演“雁过拔毛”的“拔毛方”,且“拔毛”巅峰时期的通道费也仅为千分之三,因此,通道业务在信托行业营业利润中的占比少之又少。反之,对于业务诉求方——银行而言,若是通道业务被“叫停”,过去想规避监管做的“小动作”将无处遁形。

占信托业半壁江山的通道业务“大势已去”

信托业资产规模是否会减少一半?

目前为止,答案是否定的。不可否认的是,以通道业务为代表的事务管理类信托余额的确占到了信托业资产规模的50%以上。根据一份业内数据,2017年其他资管机构发展增速下降,但信托业增速较快。到2017年11月,银行总资产增长9.85%,而信托业从2016年四季度的24%增长到了34.33%。与此同时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数据,事务管理类信托余额从2016年底的10万亿元增加至2017年三季度末的13.58万亿元,占比从50%上升至56%。

而监管部门近年来“去通道、降杠杆”的呼声却从未停止。在政策端,对于通道业务更是“两击连破”。

通道业务严格意义上第一次“不招待见”是在2017年11月一行三会及外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金融机构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管产品提供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12月,银监会作为银行和信托的“亲爹”,挑明了什么样的通道业务是不能做的。根据55号文,银行应还原业务实质,不得利用信托通道规避监管要求或实现资产虚假出表;信托方不得接受委托方银行直接或间接提供的担保,不得与委托方银行签订抽屉协议,不得为委托方银行规避监管要求或第三方机构违法违规提供通道服务。

2018年通道业务“猫”着一点

通道业务若是锐减对于信托公司是一记暴击?

对大多数信托公司来说,即便以巅峰时期千分之三的通道费为计,通道业务所能为公司贡献的营业利润不到5个百分点。有信托业人士直言,通道业务看起来规模大,但实际对行业收入的贡献很小。

然而,在监管大棒之下。已经有大型信托公司向监管部门承诺,在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前提下,2018年公司银信通道业务规模只减不增。同时,将积极与存量银信通道业务合作方沟通,争取提前终止部分业务。

据澎湃新闻了解,在55号文落地后,多家信托公司目前对于通道业务的态度可以概括成两点:以前是生意(通道业务)找上门就做,现在生意找上门也不大做,况且,哪有生意还敢找上门?

就行业个体而言,一般来说,对于有银行股东背景的信托公司来说,一般其银信合作的通道业务较多,部分主动管理能力较差的小型信托公司,也对通道业务有所“依赖”。除此之外,对于大部分信托公司来说,早在2015年监管部门提出“去通道、降杠杆”的口号时,出于对利润贡献度性价比不高的考虑,部分信托公司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压制了通道业务的规模。

一位信托业资深人士认为,信托业素有“实体投行”的美称,在去通道的大背景下,信托业与2017年金融工作会议中“脱虚向实”的理念有着天然的契合点。尽管在去通道的过程中,阵痛在所难免。但去通道从根部改变的应当是整个金融行业的交易结构和盈利模式,规范行业的目的还是为了行业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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