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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网络“雾霾”阿里巴巴呼吁打击网络水军

华西都市报 2017-12-26 04:34 大字

“应该像治理雾霾一样治理网络雾霾。”12月25日,阿里巴巴通过官方微博呼吁对“网络水军”进行打击。事实上,阿里不是第一家对“网络水军”宣战的企业。此前,包括小米、华为、万达等在内的企业都因为遇到了网络水军的诋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声誉。

阿里公开呼吁对网络“水军”进行打击

阿里巴巴在呼吁中表示:“近年来,网络‘水军\’异军突起,这是一支规模巨大、组织严密、高度专业化和协同化的网络大军,在源源不断的人力、财力和技术支持下,能够国际国内“联动合作”,还能够形成造谣、传谣、评论一条龙产业链”。

此前多家企业长期遭受网络黑文与水军组织化、规模化的舆论攻击,网络黑势力已经成为以低劣竞争手段破坏市场环境的毒瘤。

广东金融学院法学所所长姚志伟认为,利用社交媒体发帖抹黑对手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不正当竞争方式,尤其在互联网行业更是如此。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创新与竞争法律研究中心姚琦主任认为,“当前利用互联网手段开展商业诋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软文等规模化违法现象愈演越烈,很大程度上就是某些商家的市场策略,但这属于非正当竞争手段。”

法学专家解读“水军”可能涉刑事犯罪

事实上,监管部门对网络水军的打击一直没有停止。早在2014年,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就联合下发了《深入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

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永强认为,利用社交媒体等信息网络方式发帖发文抹黑对手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不正当竞争方式,这种行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对市场经济产生的严重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卢建平认为,治理网络黑公关并非无法可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了司法解释。

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韬认为,有组织、受操控地对特定对象进行诋毁、故意损害其商誉(名誉),则组织者和直接责任人等不但可能涉嫌民事、行政违法,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如寻衅滋事罪、损害商业信誉罪、诽谤罪、非法经营罪等。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崔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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