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民间数字货币风险 警惕传销“新花样”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数字货币的概念被不断热炒,引得大量资本投入。虚拟货币是非央行、信用机构、电子货币机构发行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作为货币替代物的价值的数字表现。
中国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货币金银科科长罗成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尚未发行任何法定数字货币,只有人民币才是唯一的合法货币。即便是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银行转账、手机付款等,都是以人民币为基础而进行交易,所以并不是数字货币。因此,目前市场上各类数字货币的发行主体都没有保持价格稳定的能力,价格波动剧烈,投资风险大。此类数字货币属于非法定货币,不具备国家法定货币的职能,不受法律保护。
除了应防范数字货币的风险,更应该警惕近年来利用“数字货币”这一概念来进行传销诈骗的行为。这一类“数字货币”往往声称其获得了专业机构认可,是合法的数字货币,如“万福币”声称其得到了美国证监会、银监会等机构认证,“中央币”更是声称其是由央行组织发行。此外,这一类“数字货币”中还利用群众的爱国心来实施传销犯罪行为,如“五行币”将其与民族大义挂钩。
在数字货币传销犯罪中,一般具有三大特点:一是有包装精美的数字货币实体;二是参加者可以通过拉人头获得数字货币;三是数字货币会随着参与骗局的人增加而升值,在数字货币升值周期,初期参与者往往会获利,但是进入后期“贬值”周期,中下层参与者往往损失巨大。
相对于传统传销方式,利用“数字货币”概念进行的传销隐蔽性更强,危害更大。甚至组织者与被诱骗对象从不见面,只需要依靠智能手机,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方式进行洗脑宣传,辅之以部分线下活动,其中很多骗局都是由不法分子在境外操纵完成。
应该如何鉴别此类传销方式呢?罗成向记者介绍:“在此类诈骗活动中,犯罪分子往往将自己描述为背景神奇的人群,声称自己拥有神奇的关系网络,还利用PS等技术手段合成自己与名人政要的照片,然后套用国家的相关政策,来骗取受害者的财物。”
□本报记者 冯津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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