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和市场准入体系
28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纪志宏在“2017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表示,要贯彻落实好“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任何金融活动都要获取准入”的基本要求,建立互联网金融的行为监管体系、审慎监管体系和市场准入体系。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随后,2016年1月份,国务院印发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
纪志宏称,中国目前的普惠金融在覆盖率、可得性和服务水平等方面,已经有很大的改善,但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如普惠金融供给难以摆脱成本高、效率低、商业可持续难度大的制约和瓶颈。受众方多数是金融素养相对较低,损失承受能力相对有限的人群。如何保护这类人群,免其受信息不对称以及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侵害,这些问题需要在创新中寻求解决之道。
纪志宏建议,一是引导并发挥好金融科技对普惠金融的支持作用,夯实普惠金融服务的基础设施;二是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数字金融组织体系和产品体系,支持传统金融和新兴金融互学互鉴、相互发展;三是形成鼓励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体系,构建相应的金融法律和监管框架。
他还指出,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在快速发展中积累了一定程度的风险,也有一些机构假借普惠金融的名义,依靠技术手段从事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目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互联网金融无序发展、创新跑偏,风险不断上升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市场竞争环境逐步净化,一些互联网金融业态正在有序调整,逐步规范。
纪志宏表示,下一步,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将深入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完善法律法规框架,创新监管方法,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实施穿透式监管,贯彻落实好“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任何金融活动都要获取准入”的基本要求,建立互联网金融的行为监管体系、审慎监管体系和市场准入体系。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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