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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组织防范非法集资教育活动

泰安日报 2017-10-11 09:22 大字

本报10月10日讯(通讯员 石锡铭)9月22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支部组织防范和识别非法集资警示教育活动,重点对非法集资的特点和如何防范进行解读。

当前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花样频出,呈现出了新的特点。一是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升级,形式变换多样。从过去的农林养种植、资源开发、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金融互助平台/社区”“股权众筹”“贵金属、原油、大宗商品现货”“期货”“信托”“私募基金”“虚拟货币”等更专业的“资本运作”的理财产品;并且承诺有担保、低风险、高回报。二是网络化趋势明显,突破地域界限。借助互联网开展宣传、销售、资金支付、归集并转移资金,引诱人员参与,形成了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三是犯罪形式更加隐蔽,欺骗诱导性强。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以具体项目、债权标的、担保物为依托,业务流程、合同文本专业规范,噱头更新颖、迷惑性更强。还有一些犯罪分子不惜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包装宣传,在高档场所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一致认识到,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抵制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同时,要提高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发现非法集资行为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营造全社会打击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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