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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消费提示 关于正确解读保监会“134号文件”的消费提示

来宾日报 2017-09-27 06:23 大字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保监人身险〔2017〕134号,简称“134号文件”)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个被称作史上最严新规的保险监管文件一经颁布就引发保险市场的热议。网络上出现了很多有关“134号文件”的解读,其中夹杂着故意误读新规搞产品促销的行为。那么“134号文件”到底说了些什么?怎么才是正确的解读?

保监会“134号文件”说了些什么?2017年5月保监会颁布的“134号文件”是保监会弥补监管短板的重要举措,要求保险产品开发设计要回归保险本源,关注消费者的风险保障需求,让更多保障高、有特色的产品上市,让不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退出市场。“134号文件”具体内容可以简单概况为“三项原则、四项鼓励、七项注意”,对消费者在文件实施后购买的保险产品,主要有以下五点新要求:

1.被保险人吸烟状况将作为产品定价依据。

2.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保单生效满5年后才可以给付首次生存保险金,并且每年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费的20%。

3.万能险、投连险不能以附加险形式出现,只能作为一个人独立的险种销售。

4.保险产品名称和宣传不能出现“理财”“投资计划”等表述。

5.对保险产品进行组合销售时,应明确告知消费者。

对“134号文件”都有哪些误读?又该如何解读?

误读1:“万能险要停售了”“万能险账户不再存在,不予增值复利”。

正确解读:万能险作为一种保险产品类型仍会存在,只是不能作为附加险进行销售。当前很多公司以“一个主险+万能/投连型附加险”的形式进行销售,“134号文件”禁止类销售方式。

误读2:“购买人身保险产品要涨价了”。

正确解读:“134号文件”要求对投保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区分,其中明确提出吸烟状况作为保费厘定的标准,对于吸烟的人保险可能会更贵,但不吸烟的人保险可能会更便宜,而非“统统要涨价了”。

误读3:“投保要考虑被保险人家庭疾病因素来定价,如果直系血亲健康指标不佳,本人要被提高价格”。

正确解读:这个规定一直在执行,投保人填写的健康告知中就包括家族病史这一项,并非“134号文件”的新要求。

误读4:““134号文件”执行后投保数据与社保卡挂钩,如果您的社保卡曾给他人开药看病,有可能因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而被拒保。”

正确解读:“134号文件”对此并无规定,公司核保时不会对社保卡信息进行核对,但投保时您的住院病史、健康状况需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否则会影响您的理赔。

不难看出,以上误读都是以产品停售、产品涨价为主要内容,根本目的是为了刺激销售。根据“134号文件”规定,10月1日前保险公司应对所有不符合新规的产品进行整改,10月1日后仍不符合新规的产品将退出市场。一些保险销售人员为了在产品停售前搞促销,故意误读“134号文件”。在此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应考虑自身需求和经济能力,不要一味听信“朋友圈”的片面宣传,冲动消费。(来宾保险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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